论证会后,专家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彭学龙教授与到场媒体进行了沟通,简单通报了专家论证会的初步意见,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二,作为在乳业深耕30多年的大型企业,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系列品牌之一“供港”显著性越来越强,市场声誉越来越高,该公司顺势而为,在2014年12月提出申请,并于2016年3月获准注册“供港”商标,其由此获得的商标专用权理当受到社会尊重。
第三,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大陆,尤其是广州、深州地区的生产、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供港”代表品质的正面含义已然淡化。在供港商标已正式获准注册的前提下,其他企业在产品包装、装潢上,在广告宣传过程中,理当避开“供港”二字,更不能突出使用,否则应依法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第四,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针对涉嫌侵犯其“供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采取法律措施,既是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也有利于塑造乳业市场良好的营商环境。
另外,会议主持人员表示目前此案还在审理过程中,专家意见目前仅仅作为内部学术讨论与交流,暂时不便透露具体的专家意见。专家论证会的具体细节及各专家看法与观点会在此案结束后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