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九月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四十条 五名原省部级干部被查
法制日报讯 中国银监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张育军,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前一月,5名原省部级官员进入司法程序。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梳理发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9月共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40条,涉原省部级官员5人、厅级官员33人、处级官员1人。在检察机关已经起诉的原省部级官员案件中,1人获刑。
在最高检官方网站9月公布的40条大要案信息中,新增立案侦查信息25条,批准逮捕信息9条,提起公诉信息6条。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原副厅长董峰立案与逮捕的信息,均是本月发布。
9月15日,最高检公布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张育军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
据纪检机关通报,张育军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靠山吃山”,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损害证券监管部门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颇为讽刺的是,张育军与上月底被立案侦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共同领导了2015年“股灾”的“救市”。
2015年9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张育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同年11月,姚刚也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至二人被司法机关正式立案侦查,均已过去近两年时间。
9月25日,最高检发布依法对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信息。
刘善桥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第3名进入司法程序的落马高官。此前,十届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陈柏槐、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已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15年。
记者发现,9月涉案的39名官员均涉嫌受贿罪。此外,还有官员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多种罪名。如天津市静海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常务副区长顾春瑞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3宗罪;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原书记何永林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宗罪。
在“拍蝇”方面,9月还有一名处级干部职务犯罪信息被最高检官网披露,即贵州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望谟县委原书记余越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记者梳理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信息网发现,截至9月30日,全国检察机关9月共公布查办职务犯罪信息3655条。
9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受贿案,对被告人黄兴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黄兴国成为9月唯一获刑的原省部级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