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讯 据正义网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21日主持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精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徐显明、李如林,党组成员许卫国,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王兴宁参加会议。
上述消息显示,王兴宁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卫国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仍继续担任党组成员。
据中国经济网人物库资料显示,王兴宁,男,1964年9月生,曾长期在广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曾任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副秘书长,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纪委副书记,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等职,2015年10月调任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兴宁简历
王兴宁,男,1964年9月生,湖南慈利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2.09--1986.06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
1986.09--1989.06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现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9.06--1999.06广东省纪委研究室、办公厅科员、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
1999.06--2001.01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1.01--2003.12 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3.12--2005.10 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
2005.10--2007.07 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副秘书长
2007.07--2009.10 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
2009.10--2010.01 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0.01--2012.05 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2.05--2015.02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
2015.02—2015.05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深圳市委常委
2015.05—2015.06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深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06—2015.10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10—2017.09 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7.0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