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乡村教师(资料图)。 何红福 摄
补助覆盖22个省份的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覆盖率达100%,惠及130多万人,最高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2000元。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并助推标准较高地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有力促进了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针对乡村地区教师数量缺口严重,我国强化乡村教师培养补充。一是推进实施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全国有28个省份通过在学免费、学费补偿和国家贷款代偿等方式,每年吸引4.1万名高校毕业生直接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鼓励地方实行定向培养,每年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二是实施特岗计划。招聘28万名农村特岗教师,覆盖中西部22个省(区)1000多个县30000多所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扩大实施范围,将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中西部265个省贫县纳入实施范围;提高工资性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由2012年西部人均年2.7万元、中部人均年2.4万元提高至西部人均年3.46万元、中部人均年3.16万元。在中央政策示范引领下,有10个省份实施地方特岗计划。
同时,改革实施国培计划。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调整实施范围,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同时推进国培计划改革创新,加强统筹规划,改进培训内容,推行混合式培训,打造本土化团队,优化项目管理,建立乡村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2015—2016年,共培训乡村教师校园长380余万人次。
此外,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2014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目前,全国多数省份的中小学教职工的整体配备情况已经达到了城市标准,整体来看,21个省份的小学、21个省份的初中和28个省份的高中在编教职工配备均已比城市标准宽松。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落实,解决了社会反映较多的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倒挂问题,对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还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2016年4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为纳入颁发范围的400万名在岗和离退休教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后将每隔两三年对新增从教达到30年的乡村教师颁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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