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现场
8月23日18时许,黑龙江大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新村某饭店员工郑某某持刀劫持饭店主管魏某某。指挥中心立即指派高新区分局、特警支队和刑侦支队前往处置,郑某某情绪激动,以人质生命要挟民警开车将自己和魏某某二人拉走。为保证人质安全,民警开车按郑某某要求将二人拉到安达市。在谈判未果,人质身体多处受伤,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19点30分,特警突击队员果断开枪,将郑某某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人质被成功解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大庆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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