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没想到,她一年前借的1400万元,最后连本带息要还近1亿。
2014年7月,沈女士因创办公司需要借款2000万,经介绍后认识尹某,并与其签订第一笔270余万元的贷款合同,合同期三个月。8月,尹某出资,指使助理高某冒充“放贷人”与沈女士签订24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
三个月合同到期后,沈女士无力偿还。同年11月,尹某以“平账”为由,将之前两份合同连本带息进行“打包”,与沈女士签订了570万的合同。之后,尹某先后指使公司其他人以“平账”等为名先后与沈女士签订借款合同。2015年11月,尹某再次以为沈女士平账为由,与沈女士签下虚高的3395万元借款合同。至2016年9月借款金额连本带息加保证金已经累计近亿元。
8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获悉,犯罪嫌疑人尹某伙同公司员工冒充“放贷人”,通过俗称“套路贷”的方式,对被害人沈女士进行诈骗,金额高达3395万余元。近日,黄浦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一举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尹某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