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指导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近日,灵石县煤管局带队对境内开展煤矿复工复产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对10多家煤矿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煤矿企业安全措施、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并仔细检查台帐资料,抽查检查了煤矿企业井上下安全生产情况。
督查组指出: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安监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复工条件的要坚决不予复工复产。一是坚决禁止巷道式开采和不按设计开采,确保安全生产;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监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严查安全隐患;三是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
煤管局在意见交换会上表示,对本次督查发现问题的煤矿一是要以安委办的名义对其发出督办函,坚决禁止企业巷道开采,并责令立即停产整改;二是执法支队近期要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整改不到位复产的要严厉处罚;三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达企业完全到复工复产标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