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景德镇8月4日电(通讯员 程丰丰 吴笛)在景德镇从事传销活动的覃某以网恋的形式认识张某,将张某骗至传销窝点,后张某在逃离传销窝点时溺亡。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刘某、李某获刑十年,莫某、余某、覃某获刑十一年。
从事传销活动的覃某为了拉人头,通过某网络聊天工具假意与张某相恋,编造各种理由将张某骗至景德镇后,将其带至刘某负责的传销窝点,并按照刘某的指示没收了张某的通讯工具。当晚,经刘某安排,李某、莫某、余某三个人一起看守张某至8月28日。
8月28日早上,李某、莫某、余某将张某带至市人民公园游玩,张某借口肚子不舒服到公园内凉亭旁的公共厕所方便,三人则在厕所外继续看守。张某出厕所后立马向厕所后方向逃跑,李某、莫某、余某见状立即上前去追赶,欲继续控制张某,后张某跳下靠近某村的西河,游至约河中间时沉入水中。当日16时左右,民警在昌江浮桥旁将张某尸体打捞上岸,经法医鉴定为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