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京津冀及周边PM2.5浓度同比上升5.4%
2017-07-26 08:39:00 来源: 中新网

中新网7月25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近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暨2017年上半年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与工作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工作进展,分析当前环保工作形势和问题,布置下半年重点工作。会议透露,从大气环境治理看,1-6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4%、北京市同比上升3.1%。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纪检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在京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汇报本领域环境经济形势、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2017年上半年环保重点事项督查落实情况。会议强调,要切实用好督查这一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不断加大对重点事项督查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敢抓敢管,强化各部门各单位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推进了一系列富有基础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形成科学系统的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全局性变化。这几年,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

会议强调,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围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以下简称《两办通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坚强保障,对于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具有历史性、标志性的意义。

会议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引领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上半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印发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逐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着力加强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京津冀区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全面实施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三是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方案》《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相关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四是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对20个市(县、区)政府实施约谈,全国实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办案数量同比大幅增长。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

五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组织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六是积极应对环境风险。推进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试点工作,直接调度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36起,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保持良好。规划财务、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等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宣贯实施,编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方案》,实施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当前环保工作形势。一方面,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从大气环境治理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加之经济回暖、生产复苏等原因,1-6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4%、北京市同比上升3.1%,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压力巨大。

从水环境治理看,部分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偏慢,全国工业集聚区环境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地表水总磷污染日益凸显,近岸海域水质有所下降。从土壤污染治理看,仍有16个省份尚未签署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定等工作亟待加快。从环保领域改革推进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推进比较缓慢。从工作作风上看,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等问题依然存在,影响工作质量和成效。

另一方面,也要坚定信心,看到环保工作大有可为。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树立榜样,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引领和保障。

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业、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共治的环境保护行动体系初步形成,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很好条件。

三是环境保护督察等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生态文明制度逐步建立,环境保护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

四是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许多环保历史欠账的存在,为加快推进工作提供了空间和余地,只要狠抓到位就能取得成效。

五是改革开放后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积累,为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好的物质条件。

会议要求,要对照年初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下半年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成就宣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热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筹备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要持续深化和狠抓落实环保领域改革措施。抓紧开展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现所有省(区、市)全覆盖,积极谋划和实施对“2+26”城市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中央环保督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形成更大声势和影响,推动环保执法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推动京津冀3省(市)、长江经济带11省(市)以及省级空间规划试点6省(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加快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坚决惩处数据造假行为。完成《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等改革工作都要抓紧推进。

三要坚定不移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为重点,开展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运用“五步法”,打好组合拳,进一步加大督察问责力度,切实传导压力,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作调度督导,推动《水十条》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抓紧与地方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抓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示范项目,开展好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执法督查行动。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

四要深入排查和切实消除各类环境风险。切实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做好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要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快推动土壤环境质量等环境标准制修订。加快推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报批。实施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落实水专项“十三五”规划。按照“全面、准确、真实、客观”的要求,继续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实施,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六要持续推动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四个合格”共产党员。继续组织“一图一故事”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查找“四不”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整治作风顽疾,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干事创业氛围。特别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直面矛盾、敢于作为,有事情扛得住、不推脱、不懈怠;强调时效意识,做到雷厉风行、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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