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醉驾不立案 涉事副局长因滥用职权被告上法院
2017-07-21 08:50:00 来源: 广州日报

南沙区公务员何某勇开公车撞死人后,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原副局长于广辉,指使下属不依法及时立案、不采取强制措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于广辉一审被广州中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刑一年五个月,2016年1月刑满释放。日前,于广辉又再次坐上被告席,检方指控其滥用职权,对一宗涉嫌危险驾驶的醉驾案仅做行政处罚。

于广辉今年61岁,原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因滥用职权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5个月,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去年1月刑满释放。然而,于广辉日前再次坐上广州中院的被告席,被控滥用职权罪。

据指控,2011年8月5日,国家公务人员何健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交警支队番禺大队办案民警经查认为,何健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并建议对其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在该案呈送被告人于广辉审批时,于广辉于2012年6月12日违法作出对何健某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批示。番禺交警大队据此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造成无法追究何健某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广辉无视国家法律,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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