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法机关重拳惩腐,已开启第5年征程。如今,2017年已经过去一半,半年中,一系列司法惩腐成果可圈可点,令人目不暇接。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梳理发现,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职务犯罪信息多达160条,其中新增立案侦查省部级官员12人,提起公诉14人。在检察机关已起诉的原省部级官员案件中,已有35人获刑,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为二审宣判。
立案侦查12名原省部级高官
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河南省委原常委、原政法委书记吴天君,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马建,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
查办原省部级“大老虎”一直是检察机关反腐的重头戏,今年上半年更是“好戏不断”,新增立案侦查原省部级官员12人,比去年同期新增立案10人还多出两人。
我国强力反腐进入第五个年头以来,一批“大老虎”相继被公诉、审判,而新立案12名原省部级官员则比较罕见。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这是我国反腐常态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即正在向着有腐必反的目标迈进,反腐运行机制开始有效运行,彰显了始终保持反腐高压不放松的态势以及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决心。
庄德水认为,反腐有没有效不能仅看查处的官员级别有多高、数量有多少,归根结底还要落实到不断强化法律和制度建设上来,用法治思维惩治腐败,才能建立起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的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今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副部级高官中,一些人早在之前就已被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查处。
2月6日,被称为国安系统“首虎”的马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据悉,早在2015年1月16日马建落马的消息便由官方发布,至被立案侦查已逾两年之久。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称,马建除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外,还滥用权力干预执法司法活动。
记者梳理发现,上半年,有14名原副部级以上官员被提起公诉,除了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案开庭尚未宣判外,11人已经获刑。
频繁打虎的同时,政法机关的“拍蝇”行动也没有放松。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除北京、山西、浙江三个试点地区外,检察机关对其他29个省份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30538人,同比上升19.6%。其中,原县处级干部1505人、原厅局级干部224人。
此外,检察机关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1月至6月,在扶贫领域查处职务犯罪1650人,同比上升81.7%,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对69个异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突出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495人,反腐力度持续强劲。
宣判“大老虎”数量超去年总和
1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一案。2月16日,天津二中院公开宣判该案,以犯受贿罪判处奚晓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奚晓明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超1.145亿元。
奚晓明是今年首位“过堂”的原省部级以上落马官员。据统计,上半年,新开庭审理原省部级以上官员21人,目前只有张越案尚未宣判。
奚晓明之后,落马贪官审判高潮迭起。5月31日,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常小兵、浙江省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河南省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武汉钢铁集团原董事长邓崎琳、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分别涉及职务犯罪案件,同天内一审宣判。一天同时宣判8名原省部级官员,这在“审虎”史上尚属首次。
据统计,包括二审宣判的赵黎平在内,今年上半年,已经有35名原省部级以上高官获刑。2016年被视为“老虎”审判年,被告人为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达35人,而今年上半年获刑的原省部级高官数量便与去年整年持平。
司法惩腐明显提速。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4名原省部级以上高官,除张越外,均已获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均在受审的当月即宣判。其中,王保安案5月11日开庭,到5月31日宣判,中间仅相差20天。
庄德水认为,今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司法机关“打虎拍蝇”工作即将进入攻坚和总结阶段,要对前期一些落马腐败官员进行审理,将“老虎”关进笼子里,是当前司法机关的一个工作重点,因此落马高官的密集获刑及审判进程的加快在意料之中。
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判处苏荣无期徒刑。
据统计,苏荣已是十八大后查处并判刑的第四名副国级以上“大老虎”。另外三人分别是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三人均于去年获无期徒刑。
庄德水说,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成果可以用成绩斐然来形容,司法惩腐节奏快、力度大,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司法机关在反腐机制上有所突破的同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办大案,将一起起案件办成了一桩桩铁案。
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判处刑罚
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执行死刑。
赵黎平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位被执行死刑的副部级高官。5月27日,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6宗罪的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获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为继白恩培、朱明国之后第三位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大老虎”。
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司法惩腐对落马高官丝毫不吝惜适用重刑。除死刑外,上半年,苏荣,奚晓明,王保安,刘志庚,陈雪枫,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浙江省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8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此,十八大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大老虎”已多达18人。
6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
据悉,任润厚是反腐重灾区山西落马的“八虎”之一。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白云,山西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山西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聂春玉,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以及曾长期任职山西的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七虎”均于去年年底前获刑。
据介绍,因任润厚病亡,其所涉案件并未实质进入司法程序,此次检察机关提起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标志着对山西“八虎”贪腐行为的最终清算。
庄德水说:“对任润厚提起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潜在的腐败分子具有强烈警示意义,过去有些贪官在贪腐行为即将暴露前,往往会抱着‘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念头选择自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改变了人死就无法追究的局面,给潜在腐败分子及其家属造成心理压力,无形中提高了反腐的威慑力,是法治反腐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