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委介入调查富县“县委书记抄袭”事件
2017-07-05 11:03: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近日有网友反映,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的一篇文章涉嫌抄袭。该文章于今年6月23日发表于《延安日报》,被指抄袭发表于2015年的一篇新华社时评。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富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目前县委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如有结果将对外公布,富县纪检委表示正在处理,延安市委宣传部称已经介入调查。

雷同内容占全文的54.09%

7月3日,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的文章题目为《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发表于今年6月23日的《延安日报》政闻版面,全文1566字。

有网友指出,该文章抄袭了新华社2015年5月的一篇时评:《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署名为新华社记者,新华时评全文949字。

北青报记者经过比对发现,在李志锋的这篇文章中共有847字和新华社时评内容相同,占到全文的54.09%。

此外,除去和新华时评雷同的文字,北青报记者还搜索了李志锋文章中的其他内容,发现相关内容均可以在网络中搜索到。李志锋文章中的内容还散见于网络中的一篇有关严于律己的心得体会、一篇有关两学一做的心得体会和一篇有关珍惜名誉的心得体会,且原文内容在网络上的发布时间均早于今年6月23日,和其他网络文章雷同的文字约有607字。

北青报记者发现,李志锋的这篇文章中一共有1454字可以在网络中搜索到雷同文字,占到全文的92.8%。

据富县政府官网公开资料,李志锋1968年9月生,陕西吴起人,2016年2月起任中共富县县委书记。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