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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文章被指与新华社一篇时评大面积雷同,1500余字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对此,富县县委宣传部今日晚间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此事件系“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目前正在查处当中。
7月2日,微信公众号“反映信”发布题为“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2017年署名文章全文抄袭2015年新华时评”的文章。文章内容包含光明网党建频道2017年6月28日所转载《李志锋: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全文并附截图,以及新华网2015年5月14日《新华时评:严于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全文。
记者查询后发现,《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首先发布于2017年6月23日《延安日报》第2版左下方。该文章被光明网等多家网站转发,其中光明网转载时标明作者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 李志锋”,全文1531字。而《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于2015年5月14日发布在新华网,署名为“新华社记者”,全文930字。
记者经过比对后发现,两篇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新华时评中除第一段中60余字的表述与前文不同外,其余部分几乎与前文全部相同。
今天下午,富县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县委已关注此事,正在对此事进行查处,具体调查结果将适时对外公布。今日晚间,富县县委宣传部一王姓负责人短信回应记者称:“此事属于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并称此事件为“李志峰同志‘被署名’”。他们近几日一直在查处,正式通报将在稍后反馈。
据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李志锋,男,汉族,1968年9月生,陕西吴起人,2016年2月任中共富县县委书记。
陕西一县委书记涉嫌抄袭新华社文章:800多字重合
日前,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上的作者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的文章,被网友指责抄袭新华社记者的文章。
7月3日,封面新闻记者经过对比发现,由李志锋所写的这篇名为《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共有1566字,由新华社记者所写《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共有949字。算上标点符号,二者之间一模一样的字有874字。
《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
而《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刊登于2015年5月14日,《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则刊登在2017年6月23日。
7月3日,富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富县县委已关注到网友有关“抄袭”的说法,正责成县委办对此事进行调查,结果出来后会通过官方渠道给公众一个说法。
这篇6月28日刊登在《延安日报》上,作者为李志锋的名为《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共有1566字,其开头第一句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与新华社记者所写《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的开头第一句相同。
随后,李志锋的文章写道:“是我在学习习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中明白的一个道理。作为一名县委书记能否严以律己、廉洁用权,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县域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严以律己、廉洁用权,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而《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中,则为“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准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之后,两篇文章从“我们党之所以能在多年间始终成为领航中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带领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除了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严密的组织体系,依靠的正是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到文章结尾的“‘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严以律己,是摆在所有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永恒课题,值得时时警醒、事事谨记。”等,共有683字一模一样。
封面新闻记者发现,目前,《延安日报》6月23日的电子版上,2版“延安新闻·政闻”上还能看见由李志锋所写的《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但已无法点击阅读。不过,网络上,包括光明网等网媒对该文进行了转载。
7月3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富县县委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记者请其向县委书记李志锋转达采访意图,他表示,李志锋下乡去了。
随后,记者又致电富县县委宣传部,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富县县委已关注到网友有关“抄袭”的说法,正责成县委办公室在对此事进行调查。至于是否抄袭、文章是否为李志锋本人所写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待调查结果出来后会通过官方渠道给公众一个说法。
截至7月3日15时,李志锋本人尚未通过媒体对此事进行回应,封面新闻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