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为了骗提公积金,不仅伪造假材料,还做了一个仿冒房产部门的网站!手段极为大胆,满满都是套路,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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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房为由
申提公积金
6月27日,李美(化名)带着一沓购房材料,向区直中心东葛服务部申请提取公积金。审核人员发现,李美是广西某通信公司职工,配偶的信息也显示为广西人。但她提交的材料显示,是在河北固安县购买了一套住房,一次性付款30余万元。
李美以购买商品住房为由,申请提取6.8万元。收到材料后,工作人员按常规对房屋备案证明进行查验。一般来说,各地住房部门都会提供备案证明的网络查询,并附上查询网址。
工作人员按备案证明上提供的网址,打开“固安房地产信息网”,点击导航栏“备案查询”入口,进入了“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网上合同备案查询”页面。网站没有异常情形,工作人员正常输入合同备案号、身份证号码、合同密码,提交后,查询到李美的房屋资料。
随后,工作人员再次进入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信息,发现不太对劲:发票的出票日期是2016年1月14日,但李美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是2017年5月18日。工作人员就此信息向李美求证时,李美没有直接回答,但其坚称材料没有作假并拒绝说明情况。当工作人员问及“固安县在哪里”时,李美称她也不知道,“我老公去办的”。
从查询的发票信息来看,没有显示具体的发票金额、付款单位、以及付款单位识别号,当事人拒不承认材料造假,也不配合询问。就在工作人员打算报警时,陪同李美办理业务的中介人员便乘乱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