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审批权力成猎物?近百学校行贿267次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原处长袁文受贿一案开庭审理,经审查共有34所学校向她行贿。
近期在安徽曝出的系列教育贪腐案,揭露了教育行政审批这一“隐蔽的腐败高发区”。据统计,去年以来落马的袁文、安徽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杨德林、基础教育处原处长缪富国3名官员,向他们行贿的大学、专科高职、中专、中学等各类学校共有近百所,行贿次数达数百次。
这些学校为何要给教育行政部门官员送钱?教育审批存在哪些“猫腻”和“寻租空间”?教育审批腐败会造成什么危害?半月谈记者进行了调查。
学校“成群结队”送钱, 官员“前赴后继”落马
“我认罪、悔罪,也希望我的案例能警示身边的朋友们,扎好廉洁自律的藩篱,不要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猎物!”日前,在安徽省霍山县法院的庭审现场,袁文声泪俱下。
袁文所说的“别有用心的人”,多为安徽一些学校的领导。据检察机关审查,袁文2008年以来的36项受贿事项,有34项来自各类学校,包括11所本科院校,22所大专、高职院校和1所中专学校。
据统计,这些学校几年中合计130次给袁文送钱150万余元。而他们的“别有用心”其实并不“特别”,主要是想借助袁文手中的权力,多批招生计划、专科升格成本科或学校更名等。
在安徽省教育厅腐败窝案中,“学校成群结队送钱”的对象不止袁文一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袁文所在部门的前任处长、后升任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的杨德林,先后42次收受18所学校的贿赂。
袁文的同事、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原处长缪富国,先后95次收受39所中学校长和6名区县教育局局长的贿赂,在省级示范高中评审、规范办学行为监管、项目审批等方面为其提供“关照”。
“安徽教育行政审批腐败涉及面之广、行贿受贿次数之多,出乎我们的意料,在职务犯罪领域相对也很突出!”一位办案人员说。
招生计划腐败:“实权部门”掌握学校“生命线”,“审批弹性”成“寻租暗门”
“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实权部门’和‘冷门部门’的差别很大,‘实权部门’白天门庭若市,晚上常有饭局。”安徽省教育厅一名落马官员自述,党的十八大之后,他明面上的饭局少了,暗地里的“权钱勾兑”却“停不下来”。
记者调研了解到,安徽省教育厅腐败窝案中落马的几名官员,都来自手握审批权的“实权部门”。如杨德林和袁文曾先后任领导的计划财务处(后分立为发展规划处和财务处),就负责拟订全省省属高校、中专的招生计划,指导高中制定招生计划,以及学校设置、撤销、更名等的申报和审核等。
“多招一个学生就多一份收入,招生计划可以说是学校的‘生命线’。”安徽一所省属高校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每年的招生计划都要报给省教育厅计财处审批,而全省的招生计划有一个总盘子,在学校之间存在竞争性,“给他的多了,给你的就少了,所以很多学校争着去省厅拉关系”。
翻开袁文的起诉书,34所向其行贿的学校几乎都与招生计划有关,有的学校为了多争取计划,更是长期“打点”。如某学院一名副院长从2007年到2016年间,6次在春节前给袁文送现金、购物卡;某大学一名副校长和一名院长,从2010年到2014年“年年不漏”,5次共送给袁文购物卡4.6万元。
那么,送钱就能多搞到招生计划吗?“审批每所学校每年招生多少,虽然有软硬件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依据,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弹性空间’,审批时很容易找理由。”曾在安徽省教育厅工作多年的一名官员告诉记者。
记者发现,一些学校的招生计划增幅,与送礼数额的大小存在着强烈的“正相关”关系。如某学院领导2009年、2010年两次共送给袁文15万元,该校的招生计划数“两年翻一番”,从2008年的1300人,跃升到2010年的2600人。
学校设立、升格腐败:为获得“金字招牌”,几十所学校“金钱公关”
学校的设立和升格,也成为“审批寻租”的重要方面。据办案机关审查,杨德林和袁文各自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都来自一名叫张明亮的商人,他为了创办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向杨德林行贿55万元,向袁文行贿46.5万元、金条10根。
专科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意味着办学能力、教学水平得到认可,含金量更高的“本科招牌”带来的是更好的声誉、生源和收入。起诉书显示,近年来安徽多所民办专科高职院校在升格为本科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
近年来,全国多省启动“省级示范高中”评选工作,入选的学校相当于获得了一块“金字招牌”。在安徽省教育厅,负责制定“省级示范高中”评估标准及指导实施的部门是基础教育处,该处原处长缪富国在评审过程中先后收受39所中学的贿赂。
据了解,向其行贿的中学不乏“名校”,行贿人包括多名校长、“名师”。他们行贿请求“关照”的不仅有通过评审,还有入选后的评优、对规范办学监管的放松,乃至出现问题后的“轻查处”。
2010年以来,安徽有多所“省级示范高中”因存在违规问题被“摘牌”。其中几所中学为“复牌”,由校长或所在区县教育局局长等向缪富国行贿,也很快“得偿所愿”重获“金字招牌”。
行贿、受贿逻辑: 学校办学逐利与官员私欲膨胀相裹挟
记者调查了解到,作为教育腐败窝案中的行贿方,涉案学校存在着强烈的逐利冲动,不惜通过行贿的方式“公关审批”,借行政权力之手获取利益。
“评上省级示范高中,校长的级别可以从科级提高到副处级,学校每学期学费从350元提高到850元,招生的时候可以优先选择好生源。”安徽一所中学的校长说,“示范高中”的金字招牌关系到名气、收入和政绩,因此学校和市县教育系统的领导都积极性高涨,一些人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找关系,送钱只是手段之一。
多一个招生指标就能多招一个学生,就意味着一笔学费等收入。在高等教育资源仍相对稀缺的背景下,不少社会资本“把学校当企业、把教育当生意”,为升本科、多招生大肆行贿。
据办案机关审查,安徽文达集团相关负责人,为旗下的安徽文达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升本科、搞计划,先后8次向杨德林行贿3.2万元,6次向袁文行贿15.9万元。
“升本”后的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成为文达集团的“现金牛”。2015年,文达集团因负债近20亿元导致旗下多个园林、培训、互联网企业倒闭或停办,文达学院每年的巨额学费成为偿债的筹码。
“我本来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可是随着职务的升迁、手中权力的增大,朋友圈发生了变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开始围绕在身边。”作为受贿官员之一,袁文介绍自己贪腐的起点,说随着恭维奉承的人增多,“开始飘飘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觉得吃点、喝点、拿点没什么”。
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反腐败工作力度持续加大,袁文自述“很害怕”,想就此断了受贿行为,但仍不断有“关系好”的学校领导来行贿,而她已被这种“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所“裹挟”,难以自拔。“尤其是一想到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抹去曾经犯下的过错,心里就非常绝望。这世上有很多事一旦开了头就无法回头!”
审批腐败颠覆“教育价值”, 专家呼吁“教育简政放权”
安徽省教育厅腐败窝案之所以发生,除了学校公关、个人贪欲,还存在深层次的原因:教育资源的配置管理权力过于集中。
有落马官员接受采访时说,全省所有省属大中专院校的设立、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乃至一些学校教职工的职称评定、教师的调动,都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批;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教育经费,都归口到教育厅分配,又集中在某几个处室。
“高校专业那么多,哪种应不应该招生、招多少,实际上教育厅难以掌握,但是不批你就不能招生。省厅每年制定的全省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数,精确到个位,但实际上下到各个市县后难以落实。”一名落马官员说。
“其实很多学校报上来的审批事项,未必是不符合规定。但我可以组织人立即审批,也可以拖放一两年,这就是权力的自由裁量权。”这名官员说,如果将审批事项下放,就意味着权力的“丧失和剥夺”,这个过程会“很痛苦”,改革的最大阻力就在这里。
“教育是关系人成长的事业,强调的核心价值是正直。教育审批腐败最大的危害,就是颠覆了教育的价值。”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这些腐败行为影响到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还会产生一系列连环负面效应,影响师生的人生观、世界观。
储朝晖认为,安徽教育腐败案并不是孤例,要遏制教育审批腐败,一是要限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扩权冲动”,不能随便增加权力;二是要将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公开化”“透明化”。
长期研究教育问题的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认为,教育领域要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核心就是要简政放权,改变政府包揽过多的状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目标是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杨东平说,目标很明确,但一些地方的改革力度有限。“安徽教育腐败的案例,再一次提醒我们教育简政放权的必要性。”( 徐海涛 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