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新齐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子收受他人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经商谋利,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纪审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新齐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简历:
1975年10月至1977年05月农四师62团4连统计。
1977年05月至1979年07月伊犁农校学员。
1979年07月至1981年06月伊犁农垦局农科所技术员。
1981年06月至1985年07月农四师农业处参谋(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自治区党委党校学习)。
1985年07月至1988年10月农四师75团党委副书记、团长。
1988年10月至1991年11月农四师75团党委书记、团长。
1991年11月至1992年12月农四师66团党委书记、政委。
1992年12月至1993年12月农四师66团党委书记、团长、政委。
1993年12月至1997年12月农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
1997年12月至2001年1月农三师党委副书记、师长。
2001年01月至2001年06月农一师党委书记、师长,阿克苏地委委员。
2001年06月至2006年10月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10月至2011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11月至2017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2017年03月至2017年04月兵团党委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中国共产党新疆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