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受到许多国家与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成为国内外各界热议的重大话题。3年多来,各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内涵、性质、意义等展开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在广泛领域达成了共识;中国身体力行,积极与相关国家加强沟通,推进务实合作,取得了丰硕实践成果。这些共识和成果既是“一带一路”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的早期收获,也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奠定了基础。
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识和研究是逐渐深入的。早期讨论较多的是“一带一路”的内涵、意义、影响,目前则深入到合作机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体系的构建等方面。这既符合理论研究的规律,也与实践进程的需要相契合。3年多来,“一带一路”理论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的丰富内涵。“一带一路”倡议刚提出时,就有不少外国学者意识到,中国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各国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可以加快自身发展。但也有外国学者存在认识误区,认为随着经济地位的上升,中国将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挑战现有国际秩序、打造自己的势力范围。真理愈辩愈明。中国学者深入阐释了“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扩大世界市场空间、有利于为世界发展提供中国机遇、有利于构建中国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等观点。3年多的实践也证明,“一带一路”建设不是要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而是要在现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目前,国际学术界已经形成基本共识:“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一项制度性公共产品,它将沿线各国的发展战略有机衔接起来,在较大区域范围内深化合作,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各方共赢,携手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属性。3年多来,学者们深入研究和解读了“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属性。一是历史性。“一带一路”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发扬丝绸之路精神,并结合现代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政治关系特点进行了适当调整。二是系统性。“一带一路”建设不局限于某个领域,而是全方位的,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三是开放性。“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封闭的,而是秉持开放的区域主义原则。除了沿线的域内国家,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可以参与,不设门槛、没有壁垒。四是共赢性。“一带一路”建设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使参与各方均能获得收益,以保持合作发展的持续性。
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指向。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立法院的演讲中,把“一带一路”概括为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智力丝绸之路、和平丝绸之路。学者们认为,提出绿色、健康、智力、和平四大指向,既消除了部分国家对中国转移过剩产能的疑虑,又符合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的现实需要。生态恶化、疾病传播、人才匮乏、战乱频发是困扰部分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突出问题。共同繁荣发展与绿色、健康、智力、和平的指向和理念一道,为“一带一路”建设描绘了美好愿景、指明了前进方向。
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原则。学者们对“一带一路”建设坚持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认为这一原则将保证“一带一路”建设是开放包容、统筹内外、点面结合的。“开放包容”,体现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区域合作的多样性和开放性;“统筹内外”,明确了“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一项新型国际合作机制,而且是中国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世界经济增长增添更大动力的战略牵引;“点面结合”,表明“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推进,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点”优先建设,选择有广泛共识的“面”大力推进,两者不可割裂,而应相互支撑、相得益彰。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体现了自愿性、民主性和公平性,是凝智聚力、合作务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坚持的义利观。学者们认为,“一带一路”建设向世人表明,海陆复合不是更大的地缘战略,而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实现共赢发展的必由之路。“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开放的区域主义,超越了以往大国战略的狭隘性和自利性。它坚持正确义利观,深化中国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实现同呼吸、共命运、齐发展;倡导扩大开放、优势互补,开放包容、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合作理念,使其区别于以往超级大国的冷战博弈思维;主张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都应相互尊重、和平相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这是对既往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利益失衡格局的反思、调整和矫正。
深入研究如何补齐“一带一路”建设的机制短板。“一带一路”建设是大范围、宽领域、多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其重要性已在国际社会取得广泛共识。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内外学者逐渐认识到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体系构建的重要性。该区域相关合作机制虽多,但尚无一个覆盖沿线国家的综合机制来处理共同规划制定、合作建设、收益分配和纠纷解决等问题。中国学者提出,应加强合作机制的顶层设计,尽快建立沿线国家共商合作、统筹协调机制,如建立“一带一路”协调委员会等机制,有力支撑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深入实施。
建设实践渐次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从双边和单个项目做起,然后向次区域和多边延伸。目前,各领域建设均取得明显进展,渐成燎原之势。
推进政策沟通:“一带一路”成为各国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接的纽带。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议。2016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包括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内容的第S/2274号决议。同年11月17日,第七十一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关于阿富汗问题第A/71/9号决议,欢迎“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敦促各方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等加强阿富汗及地区经济发展,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得到193个会员国的一致赞同。再过几天将在北京举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已有28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110个国家的官员、学者、企业家、金融机构、媒体等各界人士以及来自61个国际组织的89名负责人和代表确认出席论坛,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普遍支持。
推进设施联通:“一带一路”为大批项目建设助力。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卡拉奇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等一批重点项目完成融资,巴基斯坦恰希玛和卡拉奇核电项目进展顺利。中吉乌铁路“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项目(乌境内)竣工通车,塔吉克斯坦“瓦赫达特—亚湾”铁路通车。雅万高铁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中老铁路建设进展顺利,中国境内玉溪—磨憨铁路项目正在加快施工。另外,中塔公路二期、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莫斯科至喀山高铁、中泰铁路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推进贸易畅通:“一带一路”为国际合作提供广阔市场。中国完成了与东盟自贸区的升级谈判,正加快与海合会自贸协定的磋商进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也进入最后阶段。中国与“一带一路”其他沿线国家的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占比超过1/4,增速高于总体对外贸易增速。双向投资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7月,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伙伴国的投资累计已达511亿美元;与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25万份,累计合同额2790亿美元。目前,中国企业在相关国家建设的经贸合作区达56个,已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
推进资金融通:“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惠及参与各方。中国设立了丝路基金,主导筹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设立的各类双边、多边产能合作基金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美元,中国人民银行与20多个沿线国家央行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我国金融服务业正在积极走出去,与东南亚、南亚、中东欧等区域的国家开展合作。
推进民心相通:“一带一路”友好交流不断深化。一批国际影响力较强的“一带一路”交流平台相继建立。比如,2016年9月分别在敦煌和西安召开了首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博览会和致力于推动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交流互鉴的“一带一路”国际研讨会。旨在促进沿线国家政府、智库、企业交流的“丝路国际论坛”已举办三届,会议规模和层次不断提升。民间交往与教育合作更加密切。“十三五”期间,预计中国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送1.5亿人次游客,为当地创造2000亿美元的旅游收入,每年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派留学生2500人,每年资助1万名沿线国家新生来华学习或研修。此外,中国还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并且力度在不断加大。
发展前景光明美好
在古代丝绸之路沿线,提出类似国际合作倡议的不止中国,但其他倡议大多因该区域地缘政治复杂、宗教文化多样等原因,要么止于概念,要么折戟沉沙,唯有“一带一路”倡议被广泛认可和接受,取得超预期进展。这一方面是由于“一带一路”倡议顺应时势,尊重各国主权,倡导各国平等,符合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得益于中国的海陆大国属性和身体力行的引领推动。展望未来,“一带一路”建设前景光明美好。
“一带一路”建设已成为魅力无穷的“集体舞”。中国已与诸多经济体达成战略对接协议,如欧盟的“容克计划”、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计划、内蒙古的“草原之路”、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老挝的“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印尼的“全球海洋支点”发展规划、韩国的“欧亚合作倡议”、澳大利亚的“北部大开发”计划以及英国“北部经济引擎”计划等等。战略对接协议的达成,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世界繁荣与和平发展提供更强劲的动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加渴望紧密合作。2016年世界“黑天鹅”事件频出、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出现了较强的逆经济全球化思潮,国际经济合作面临严峻挑战。而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中前期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急需借助国际资本、技术、人才加快发展进程。在难以依赖发达国家的背景下,诸多发展中国家与中国开展经济合作的期望增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的合作平台和制度框架正当其时。
许多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具有强烈的参与意愿。二战后由发达国家主导形成的全球治理体系,在维护国际秩序和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方面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和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现有全球治理理念和治理体系表现出诸多不适应性。比如,一些发达国家的干涉政策扰乱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秩序,过度强调自身安全而无视他方安全的联盟扩张模式遭遇强烈抵制,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一些发达国家要么拒绝做出相应改革,要么奉行己国优先战略,逃避国际责任,导致国际矛盾更加突出。而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亲诚惠容、互利共赢,努力推动经济合作,积极发挥大国作用,受到越来越多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赞赏和拥戴,“一带一路”朋友圈不断扩大。
新技术革命和创业创新活动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信息技术、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使大范围、宽领域、远距离精准高效合作成为可能。跨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私募共享等新型商业模式使商业的渗透力、带动力、影响力显著增强。交通运输技术尤其是高铁技术的出现,为打破“内陆锁定”、实现陆海统筹提供了有力支撑。各领域技术的跨界融合和集成创新将不断催生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古代丝绸之路的成就彪炳史册,在繁荣经济、深化友谊、文明互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大力推动、各伙伴国及友善国际组织积极参与下,“一带一路”建设将在促进沿线国家繁荣、维护地区稳定、捍卫世界和平及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分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综合研究室主任)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11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