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5日消息,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黄树贤5日在京召开的2017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上表示,全国已有12个省份陆续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还有近三分之二的省份没有完成修订,要积极协调地方人大相关专业委员会及相关政府部门,尽快修订完成。
据介绍,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以后,截至2016年底,已有江苏、山东、陕西、湖南、吉林、甘肃、安徽、上海、江西、山西、辽宁、贵州12个省份陆续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上海、天津、北京、浙江、江苏等地还制定了专项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地方的实施,丰富和完善了我国老龄法规政策体系。
全国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力争“十三五”期间推动省级层面全部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政策法规。
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22亿,约占总人口的16.1%。根据民政部门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