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昌平区体育运动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徐玉琥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0月2日,徐玉琥违规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搭载其亲属到居庸关长城景区游玩。徐玉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城管理部王少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王少楠接受张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向银行网点柜员打招呼,帮助某企业经办人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收受该人微信转账2500元及价值500元购物卡一张,造成住房公积金流失61.9万余元、增值收益损失1.72万余元。此外,王少楠还多次接受请托,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67笔(128人),造成住房公积金流失383万余元、增值收益损失10.5万余元。王少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海淀区学院路军休所所长赵平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赵平分多次违规使用军休办公务用车,用于日常上下班,以及周末办理个人事务。赵平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