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候鸟北归的时节,天鹅、鸿雁等候鸟即将成群结队飞往内蒙古境内的各大湖泊度过夏季。然而,去年10月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境内洪图淖尔的非法猎杀天鹅事件,依然是萦绕在当地群众心中久久不能散去的阴影。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检察院对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的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禹某、阿某、苏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正蓝旗洪图淖尔投放拌有毒药“克百威”的玉米粒,非法猎捕、杀害天鹅290只、白琵鹭1只以及其他水禽56只。禹某、杨某等人还在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郊外投放拌有毒药“克百威”的莜麦,毒死赤麻鸭8只、云雀104只、百灵鸟145只。
天鹅和白琵鹭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中二级保护物种,同时被毒杀的绿头鸭、蒙古百灵等水禽也有部分被列入濒危物种名录。该案发生后引发了较高的社会关注。正蓝旗检察院在案发后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并对取证程序进行监督。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对证据严格审查,对案情进行细致梳理。本案中,哈某为禹某等人提供房屋和冰柜存放、藏匿天鹅死体,侦查机关认为哈某系从犯。该院审查后认为,哈某与禹某等人并未事先共谋,禹某等人将天鹅死体带至哈某处时哈某才知道储存的是天鹅死体,其行为不应适用从犯的规定,而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