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被告人和荣松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被害人董某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到目前为止,另外两名被害人孙某、张某未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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