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商务厅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提出到2017年年底,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应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发展网上销售店1000个以上,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20万人次以上,带动就业5万人以上。
按照计划,河北省将力争到2018年,探索出适应本省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并在全省全面推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脱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交易额20亿元以上,且具有很强带动作用的本土农村电商龙头企业20家。
为此,河北省将继续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导电商服务资源入驻公共服务中心,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旅游点、农村个体网商等提供人员培训、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代理运营等专业化一站式服务。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水平,逐步叠加金融、缴费、政务、旅游、维修等功能,实现一站多能、一网多用,增强服务站的盈利能力,让农民享受到更多更便捷服务。整合邮政、快递等物流资源入驻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农村物流网络和设施的共享机制,优化共同配送流程,实现县乡村三级收件、分派、配送“三统一”物流配送模式,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打通农村物流配送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同时,河北省将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本地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发挥资金和管理优势,实施合作或兼并重组,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带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深化发展。鼓励省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在河北省投资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借助其平台资源优势,拓展河北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支持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发展一批特色农产品销售和消费品下乡的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