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离婚证明书” 好多事情更方便
此前通过法院离婚只有判决书或调解书 再婚、签证等不仅麻烦还容易泄露隐私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西山区法院获悉:随着家事纠纷审理改革,西山区法院家事案件审判庭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举措。武先生和赵女士在法官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他们领取了民事调解书后,法院还向双方颁发了云南第一张“离婚证明书”。这份证明为双方以后办理再婚手续、出国签证、房屋过户等都能提供便捷。
分析
载有财产债务子女信息 离婚判决书易暴露隐私
西山区法院速调中心主任褚赢说:西山区法院每年受理的离婚官司在800件左右,这些家事纠纷必须先由诉调中心调解处理。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会涉及隐私。
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需理清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且这些事实往往详细记载于判决书上(调解书相对记载较少),往往涉及离婚当事人的隐私。
在一些场合,经常要用到离婚判决书,比如办理再婚手续、出国签证、房屋过户等事务证明婚姻状况时,必须提供判决书。判决书上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会暴露出来,给当事人带来尴尬和不便。
亮点
保管方便
褚赢说,法院送达给离婚当事人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只有一份,少则几页,多则十几页或者几十页。由于夫妻关系解除后,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原夫妻共有房屋的加名、减名、份额变更等房屋相关登记、银行贷款等诸多方面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每每需要提供“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加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原件、复印件,使用上相当不便利。一旦遗失、损毁,向人民法院补领存在诸多不便。离婚证明书可解决此类问题。
保护隐私
“‘离婚证明书’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其他信息隐去,再加盖法院公章以示权威。”褚赢介绍,这除了保护当事人隐私等因素外,“离婚证明书”的简洁明了也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便利。
流程简单
“离婚证明书”的出具流程也不复杂,经调解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当场申请的,由承办案件的法官经手出具;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西山区法院速调中心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法官核实后出具。
解疑
相关部门认同吗?
褚赢说,“离婚证明书”采用红底黑字,封面上印着国徽,有些部门还不认识这样的法律文书。
对此,西山区法院将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函告其“离婚证明书”的法律效力,在证明婚姻状况时等同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方便往后当事人拿“离婚证明书”顺利办理事务。
考虑到A4纸张不方便保存,西山区法院将尝试把“离婚证明书”封塑小册化,方便当事人保管和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