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李嘉立案侦查
2017-03-17 09:34:00 来源: 正义网

李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个人履历

男,汉族,1964年9月生,湖南湘阴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

1983年9月后,在中山大学电子专业学习大学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任校学生会常务副主席。

1987年7月后,任中山大学团委干事(副科)。

1991年9月后,任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其间:1993.03为正科,1994.05为副处)。

1994年12月后,任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6年1月后,任团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其间:1994.09-1997.12在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6.09-1997.01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年12月后,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7月后,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03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3年6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党校校长。

2005年8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党校校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临时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2006年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年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1999.09-2007.06在中山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0年7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书记。

2011年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2月后,任中共珠海市委书记、提名为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2.05——2012.11,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11——2016.3,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年3月23日消息,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3月24日被免去珠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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