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创业小有成就的女老板,却因欠下巨债铤而走险盗走朋友490万,还妄图以罪“抵”债。近日,这位女老板就因涉嫌盗窃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7年1月5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做生意的老板朱某在路过某银行ATM机的时,想着前一天刚刚存进该银行500万元资金情况。没想到,却迎来个晴天霹雳:卡上的500万元巨额资金少了490万元,只剩10万元。
失魂落魄的朱某回到家后,仔细回想了下1月4日发生的事情。思来想去,这期间除了洗了一把澡按摩两个小时,银行卡始终没有离身,卡里的钱怎么会消失不见呢?这时,他想到了陪自己到银行开卡转存款的朋友蒋某,当即给蒋某打了电话,想找银行的主任当面问个究竟。正是应蒋某帮该银行的某主任朋友完成储蓄任务的请求,自己才把资金放进了银行。
电话里,蒋某很是“惊讶”,并表示会跟该银行主任一起来见朱某,随即约好了见面地点。然而,朱某在约定的地点左等右等,始终不见蒋某和该银行主任的影子。朱某再打电话,蒋某不接,短信也没有回。朱某这才意识到可能出事了,随即向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侦查人员经过调查分析认为,朱某的490万元巨款是从银行“丢失”的是事实,但是银行的资金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ATM机上转账都有限额(5万元),如果从柜台上转账,则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才能办理。如果说朱某遭遇了通讯网络诈骗或者境外盗刷,又似乎不太可能,因为朱某开卡之后,始终没有使用过,所以也就不存在使用过程中被人复制银行卡和泄漏个人信息的情况,朱某在此期间从未接到过包括诈骗短信在内的任何短信。侦查人员据此判断,朱某的银行资金可能遭遇了盗窃,且身边的熟人作案可能性较大。
“我怀疑是蒋某偷了我的钱。”朱某说,蒋某做生意一直在外借钱,昨天她不知从哪里来的钱,一下子把借我的钱和孳息共计63万元一分不差地给我结清了,当时我还纳闷呢。
侦查人员通过查询朱某银行卡上资金转移情况发现,朱某卡上的490万元真真切切的转到了蒋某的银行卡上,并且银行内部的监控录像显示,转款的就是蒋某。侦查人员再通过调查发现,蒋某从朱某卡上盗转入账的490万元,取现299万元,转账180余万元,已经所剩无几。
1月7日,蒋某慑于法律威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钱是我偷的,我欠了600多万元债务,被债主追得实在没有办法,现在偷了490万元钱,能还一点是一点,我宁愿去坐牢,也不愿受这个(欠债)罪。”蒋某对盗窃朱某490万元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原来,今年34岁的蒋某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美容、保健和休闲等行业。创业之初,蒋某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曾经取得了小小成就,成为圈内小有名气的“女老板”。然而,好景不长,蒋某很快就过上了举债度日的生活。并且,2007年,为了生存她甚至不择手段实施合同诈骗犯罪被判(缓)刑。后来,蒋某一边经营一家美容院,一边从事融资业务,还做银行吸储业务。在此期间,由于融资严重亏损,她的各种债务犹如“滚雪球”似的越积越多。经营一天天惨淡,此时她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又订下了一辆价值近90万元的奔驰S320高档轿车。截至2016年年底,蒋某的债务已高达600余万元,随之而来的是债主纷纷登门催债。此时,蒋某再次想到了曾经多次借钱给他,帮她办过吸储任务的朋友朱某。
1月4日,蒋某请朱某帮她再办一起500万元的吸储业务。期间,蒋某寸步不离朱某左右,伺机窥探到了朱某新办的银行卡密码。随后,蒋某请朱某到自己的会所按摩,并借故骗取了朱某的手机,从更衣室中偷出了朱某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随即从朱某卡上转走了490万元,并把朱某手机上的银行交易信息进行了删除,当天便将盗窃的490万元用于偿还包括借款、订车款等在内的个人债务460余万元,朱某却浑然不知。截止落网,蒋某盗窃的490万元巨款仅剩余20余万元。
“我知道迟早要被抓到,偷了这么多钱,就用坐牢来抵债吧,反正坐牢也比欠债的日子好过。”蒋某说。
【探员点评】
点评人:黄聂聂 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中派出所办案民警
该案侦破并没有大费周折,但追赃挽损却困难重重。蒋某盗窃的赃款大部分用于了偿还个人债务,但是作为债权人而言,他们均系善意取得,并且人民币“占有即所有”的法律属性决定,并不因为债权人获得的债务偿还款系被盗赃款性质而发生改变,自然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此,该案应从以下几方面吸取教训:一是自我防范意识淡薄。该案当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只因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蒋某缺乏应有的防备之心,让其乘机窃取了银行卡密码。而在按摩的时候,作为存有巨款的银行卡保管不当,银行卡和身份证没有分别保管;二是银行部门要建立严格的验视制度。对于大额资金的支付转移,除了严格限额之外,还要建立严格的本人现场确认、验视制度,以最大限度减少漏洞,确保储户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