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报道,日前,公安部会同20个部委对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应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牵头开展证件便利化改版。这是中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加强和改进出入境管理服务、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从2004年8月开始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即中国的“绿卡”制度。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拥有和中国公民在投资、购房、申请驾照及子女入学等方面同样的权利。据悉,此次新版证件将强化永久居留证件的身份证明功能,并将在年内启用。
截至2013年底,共有5000多名外国人持证。而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超过60万人。2016年,公安部共批准1576名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较上一年度增长163%。
除永久居留外,公安机关在全国87个口岸设立签证点,在15个城市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苏浙沪地区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2016年,外国公民入出境5653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8.89%。
附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一、投资人员绿卡
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二、任职人员绿卡
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任职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B)重点高等学校;(C )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D )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三、国家特需人员(有特殊成就)绿卡
(1)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的;(2)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
四、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夫妻团聚人员绿卡(具体略)。
六、亲子团聚人员绿卡(具体略)。
七、亲属投靠人员绿卡(具体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