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通过微博发布枪支和“枪证”的照片。
2月5日中午,四川资阳市乐至县一男子通过微博发布枪支和“枪证”的照片。2月7日上午,四川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男子所发布照片中的枪支系塑料玩具枪,“枪证”照片系截图。目前微博发布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月5日12时38分,新浪微博网友@中成哥!发微博称:“明天杀崇州!”并配发三张持有疑似枪支的照片以及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该“枪证”显示,枪支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枪型为六四式手枪,发证机关为四川省公安厅。
2月7日,乐至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该事件的通报。通报显示,2月5日12时38分,网民@中成哥! 通过微博发布持有疑似枪支和“枪证”的照片。资阳、乐至市两级公安机关随即立案进行调查。
通报称,2月6日21时许,乐至县公安局民警已于成都某小区将微博发布人蒋某某(男、21岁、资阳市乐至县人)抓获归案,并在其乐至的家中起获“枪支”(系塑料玩具枪)一支。经初步查明,“枪支”系蒋某某在地摊花10元钱购得,“枪证”照片系截图。
2月7日上午,乐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微博发布人蒋某某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事件的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乐至县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