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是否可放开”被讨论 专业人士:适当放开
2017-02-04 10:56:00 来源: 成都商报

  

井喷

■我国高龄孕妇的比例,1995年为0.9%,2005年为4%,2015年为10%。

数据

■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

我国,

明令禁止代孕

200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事物,代孕确实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对社会管理带来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代孕过程中,即便精子和卵子都属于委托夫妻,孩子由另一个女性身体生产,也可能让某些人产生亲子关系错乱的感觉。在怀胎和分娩过程中,代孕者可能对胎儿产生母子情结,在孩子出生后不愿放弃,造成归属权争夺。

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以来,至今已满一周年。《人民日报》日前推出了“二孩政策一年追踪”系列报道。在最新的一期中,《人民日报》指出,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不少高龄女性急着怀孕,却有心无力,怀不上孩子了。不孕不育成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不少医生因此呼吁,适当放开代孕准入。

现实

9000万家庭

一半人“很难怀上”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来,70后、80后加入了再育的行列,高龄孕妇井喷式增加。我国高龄孕妇的比例,1995年为0.9%,2005年为4%,2015年为10%。数据显示,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不少高龄女性急着怀孕,却有心无力,怀不上孩子了。不孕不育成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

国家卫计委科研所临床医学中心副主任耿琳琳说,人的生育年龄和生育率呈负相关性,年龄越大,生育能力越低,再加上妇女的卵细胞逐渐老化,以及环境污染、电磁波辐射、化学品的影响,在未绝经期之前的10年内,妇女的卵泡质量会出现下降趋势。随着年龄增加,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到45岁以后,将近90%的妇女没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主任医师鹿群表示,年龄在生育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年龄决定了卵子细胞的质量和数量。生育能力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一方面是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另一方面是流产率升高。

相比卵子,精子更脆弱。近年来,男性不育增高趋势比女性不孕还要明显。工作压力大,影响身体内分泌激素分泌,导致精子数量减少、精子运动能力降低和精子形态异常。男性中无精症、少精症、弱精症病人明显增加,生精细胞严重损害,精子质量下降,从而降低男性的生育能力。相关统计表明,男性每毫升精液所含精子数量降至目前的2000万到4000万个。

人类生育力下降,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报告,世界范围内不孕不育率高达15%~20%,中国不孕夫妇约1500万对。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目前,一般性的药物治疗怀孕率为10%~15%,做试管婴儿的怀孕率为40%~50%,人工授精的怀孕率为15%~20%。如果自己没法生二孩,另一条路就是代孕,但我国严格禁止代孕。

声音

专业人士呼吁适当放开

先从志愿代孕开始?

■关键词1 “防止商业代孕”

北医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说,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能允许的就是志愿代孕,代孕母亲基本上属于无偿的行为。王丽娜呼吁,如今肿瘤发病率这么高,有的病人可能在30岁甚至更早把子宫切了,这么年轻就永远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确实令人惋惜。她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

■关键词2 “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说,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夫妻双方处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却已没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

对于代孕,耿琳琳感触特别深。汶川大地震中,很多家庭都失去了孩子,他们特别想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但由于年龄因素,没办法再生育了。她呼吁,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适当放开代孕。

■关键词3 “不能任意行驶”

北京大学医学部伦理学副教授尹秀云认为,代孕技术的应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上的,一个道德上的。即便法律不允许,也不能把代孕悬置起来,完全不考虑。王一方说,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但这个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本组稿件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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