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反映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职工徐林保的有关问题,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徐林保购房、贷款、工作调动、日常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经调查查明:徐林保,男,1964年9月出生,1994年5月由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调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10月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调入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1995年—2015年间,徐林保及其家人共11人采用已购房屋滚动抵押、按揭贷款的方式买卖房屋,徐林保及其家人目前名下共有房产156间(套),其中住宅16套,非住宅140间 (套),已付款11929.54万元,尚有贷款10805.02万元未归还。南昌市房管局审核后认为,未发现徐林保及其家人所记录的住房购入行为违反该市住房限购政策。经江西银监局核查,未发现徐林保在有关银行的贷款手续违规,贷款的利率在正常区间,未发现优于其他贷款客户的情况。经调查还查明,徐林保有两次婚史,共生育5个子女,超生3胎。
为严肃党纪政纪,根据有关规定,徐林保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调查还查明,在徐林保工作调动和日常管理中,有关检察机关和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不落实、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根据规定,江西省有关机关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及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徐林保工作调动和日常管理中负有责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责令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和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时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胜平(现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时任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仁杰(现已退休)在徐林保工作调动和日常管理中负有领导责任,中共江西省纪委和南昌市纪委分别给予徐胜平、徐仁杰党内警告处分。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志华在徐林保日常管理中负有领导责任,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陈明在徐林保工作调动中负有责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给予易志华警告处分,对陈明进行诫勉谈话。此外,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还对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必须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切实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并把监督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毫不手软,绝不姑息。
早前报道:南昌检察人员坐拥“百套房”调查满月 记者采访遇阻
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南昌市世贸路一办公楼内,而该处登记在徐林保名下。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赵艳红)近日,有网友发帖爆料,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科副科长徐林保及其家人名下房产多达380多套。10月25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回应称,该院已于10月1日成立调查组,决定徐林保停职接受调查。至今一月有余,未见相关调查结果公布。记者多次就事件致电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南昌市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联系采访未果。
到底有多少套房产?巨额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舆论对徐林保“百套房”事件提出多处疑问
徐林保“百套房”事件被曝光后引发不少网民关注和议论,媒体刊发报道评论持续跟进。
疑问之一,徐林保到底有多少套房产、巨额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网贴称,徐林保及妻女名下房产达380多套,身价数亿元,其中已办理房产证的有180多套,网签的有200多套;徐林保自住的是200多平米的豪宅别墅,名下还有多辆豪车。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以徐林保亲属的名义,代其询问物业费欠费情况。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海域香廷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的统计信息显示,徐林保及其妻子、儿女名下在该小区共有商铺、洋房、别墅等各类房产71套、合计3402.27平方米,共欠物业费512541.5元。
自称是徐林保外甥的陈先生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徐林保及其家人名下100多套房子是有的,皆为2013年之前购买,实系贷款炒房,购房资金来源为徐林保当年停薪留职经商与其妻子毛发英多年经商所得。
徐林保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网上的举报内容属于报复性虚假内容。但他未否认名下的房产情况,并表示自己买房是为了投资。
未来网发布评论指出,徐林保作为公职人员,名下有数十套、上百套房产,让人惊叹之余,更让人心生质疑:这些房产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合法财产?
疑问二、徐林保下海经商后又回到体制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其脱产学习长达4年,对本职工作、年度考核是否有影响、是否合规?
据网贴所附简历,徐林保曾在江西省新建县望城乡人民政府工作,1992年辞职下海。1994年3月调入江西省鹰潭市检察院,此后供职于江西省检察院行政综合开发办、鹰潭市检察院举报中心,2001年8月至2005年9月,自费脱产读法律硕士。2005年后继续在江西省鹰潭市检察院工作,之后调到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
徐林保下海经商后又回到体制内,之后自费脱产学习4年再回到检察系统工作,在程序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徐林保脱产学习长达4年,对本职工作、年度考核有没有影响?
疑问三、 徐林保是否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或插手亲属生意?是否涉嫌诈骗?
网帖称,2014年徐林保与女婿龙跃武以合做生意及联合开发项目为名,称徐林保是某检察院检察长,并有大量房产可作为抵押保证还款,以龙跃武和江西龙耀装饰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先后向数人借款上亿元,并且将所借钱款转账到江西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
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发现,江西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2000万,法人和总经理为毛发英。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先后登记的两个住所,均为徐林保名下房产。法制网发布评论提出质疑:徐林保是否利用自己的职权上的影响力插手家人的生意?是否涉嫌诈骗?
此外,有评论指出,今年4月,中组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但徐林保女婿却被指打着徐林保的名义,先后向多人借款上亿元,债主们联系不上女婿,向徐林保追债被拒绝。无论如何,这都谈不上带头尊法守法了;从法律角度而言,相关行为是否涉嫌诈骗,也有待调查认定。
针对徐林保的调查已满月,结果如何?
记者电话采访江西省、市、区三级相关检察部门未果
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范围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严的背景下,作为检察院公职人员,徐林保所在单位对其个人重要事项是否知悉?在网贴爆料之前,有没有引起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的注意?
10月25日,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近期,有网络媒体反映我院职工徐林保有关问题的帖文。对此,我院高度重视。10月1日,成立了专门调查组;10月5日,决定徐林保停止工作,接受组织调查。对此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徐林保的调查至今已一月有余。调查进展如何?
记者于10月27日多次拨打官方公开的新闻发布机构工作电话,联系江西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周文英、办公室主任燕晓华采访。
其中,拨打新闻发布公开电话0791-88334737多次无人接听。记者10月31日下午拨通另一部公开电话0791-88339080,工作人员称燕晓华已调走,称不清楚这个案件的情况,让记者拨打新闻处电话88327650。记者拨通这一号码,工作人员表示将由南昌市检察院将来统一公布调查结果。记者追问之前有报道称省检介入调查,希望对方能介绍调查进展。对方称没有批准不能接受采访。记者表示可通过传真提供记者证。对方说“你可以直接来我们这里”,随后挂断了电话。记者登录该院官网发现,“检务公开”中的领导介绍、机构设置等栏目均为空白,无任何信息。
记者于10月28日致电南昌市检察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开始说自己不是业务科室,不了解徐林保一案的情况,表示要请示领导,之后又称不能确定记者身份。记者表示可通过传真提供记者证。对方又称“我不是这个科室的,这个科室的人都外出了”,随后挂断了电话。
记者于10月28日拨通了114查询的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电话,工作人员称是财务室,告知了政治处和办公室电话。后记者多次拨打这两部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