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一男子求复合不成 残忍杀害女友被判死缓
2017-01-18 09:57:00 来源: 南海网

陵水90后男子庄陆(化名)与女友分手后,要求复合不成竟残忍杀害女友。1月17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南一中院审理了这件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庄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故事要追溯到2015年年初,女生杨阳(化名)跟表妹乘着假期到三亚打工认识了在那里打工的庄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庄陆与杨阳确定了恋爱关系。到2016年4月,杨阳提出与庄陆分手,庄陆不同意经常到学校骚扰杨阳要求复合,但都遭到了杨阳的拒绝,庄陆遂扬言不会放过杨阳。2016年5月7日中午,庄陆持一把水果刀从三亚市乘坐班车到达五指山市。当晚8时许,庄陆来到杨阳就读的学校找到杨阳再次要求与其复合,遭到拒绝后庄陆便用拳头、板凳殴打杨阳。杨阳被打后欲跑出教室时被其抓住后摔倒在地。后庄陆随即从身上掏出水果刀朝杨阳的脖子、身体部位猛刺二十余刀,致杨阳当场死亡。之后,被告人庄陆跑到该教学楼楼顶时被学校保安抓获。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陆因杨阳与其终止恋爱关系,不肯与其复合而不满,便产生杀人之念,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杨阳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庄陆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庄陆事先准备好了水果刀,从三亚带到五指山找到被害人杨阳实施犯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鉴于被告人庄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与家属积极赔偿30万元给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家属也请求本院对被告人庄照杰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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