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民在建房遭强拆 官方回应:严肃追责相关部门
2017-01-09 18:09:00 来源: 信息日报

1月8日,有媒体以《江西农民在建房遭强拆 执法大队长:权大于法》为题,对资溪徐晓洪建房问题进行了报道。1月8日上午,记者获悉,去年12月6日该县对该房屋当日抢建部分进行了拆除,起因是40余户村民多次联名上访反映,强烈要求停建。事发后,资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对此事进行全面认真调查,当地纪检等多部门已组成调查组介入调查核实。

当日上午,该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徐晓洪在2016年4月办理完“两证一书”相关建房手续后,于当年9月份开始施工建房,墙基建设过程中就不断接到本组村民举报,其违反《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0条规定:农村村民因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需经村民会议同意。其该地块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原村小组负责人擅自签字批准给徐晓洪做宅基地。村民还反映称,徐家有三套共400余平方米住房。11月28日,该组60余户中有40多户联名要求县国土局撤销徐晓洪的建设用地手续。建设过程中,鹤城镇多次派干部劝其缓建。12月6日上午,在县国土局、鹤城镇等相关单位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徐晓洪又开始建设墙裙,鹤城镇30多名干职工在现场劝阻,徐晓洪及家人不听劝阻,在中午两点左右将80厘米高的墙裙浇筑完工。施工过程中,该村小组10多名群众代表再次到镇、县两级政府上访,指责政府处置不力、行政不作为。矛盾一触即发。针对村民反映,考虑到徐晓洪建房实际情况,为避免村民双方矛盾冲突,如违建势必对徐晓洪造成更大损失,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未调查核实之前保持土地现状,要求其暂缓建房行为。并及时组织国土、建设、城管、鹤城镇等相关单位对徐晓洪抢建部分进行拆除。

该县主要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该县十分重视情况反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本着尊重事实、依法依规、有错必纠、有责必追的原则,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积极妥善解决问题。同时,针对报道中有关人员发表的不当个人言论,该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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