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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获悉,20多岁的陈某在元旦前夕专程从四川井研县来到成都,代表其家人将一面印着“心系黎民,法正风清”的锦旗送给该院民庭法官杨树全,感谢法院为其跳车摔成重伤的父亲陈某某争取到赔偿款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79554.70元。
坐火车途中跳车受重伤
据法官介绍,事情发生在2008年6月17日,四川井研县高滩乡人陈某某与工友吴某某持无座车票从灵石站登上从太原开往成都的1485次旅客列车前往成都,坐在7号车厢过道上。第二天,列车途经汉中段时,吴某某发现陈某某精神异常,陪同其到餐车向列车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列车工作人员将他们安排在餐车内休息并为其提供了早餐。下午4时20分左右,列车从江油站开车后在通过石马坝车站道岔时,陈某某突然站起来向餐车窗口外钻,吴某某发现后急忙伸手去拽,但未能拽住,陈某某最终坠落于车下。列车紧急停车后,列车工作人员联系石马坝车站将昏迷不醒的陈某某送至四川省科学城医院救治。后来,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病人神志不清,脑功能差,处于植物生存状态,需长期医疗、护理。之后,陈某某一直在该院住院治疗。再后来,由于陈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其妻曾某某申请成铁春运垫支了2008年6月20日至2013年12月23日的住院费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