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曾报道“辽宁大连瑞格中学男教师李朝元涉嫌对班上多名男同学进行不同程度猥亵、殴打,长达2年半。”2016年12月21日,一名受害学生家长告诉澎湃新闻,该案终审判决已出,仍维持原判,李朝元因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获刑16年。
猥亵14名男性未成年学生
李朝元是大连市瑞格中学(嘉汇教育集团旗下)初三(4)班的班主任,2016年1月3日,该班一名男生回家告诉父母,李朝元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抚摸、亲吻他的下体,课后还把他带回家“做了很恶心的事情。”
1月12日李朝元被刑事拘留,经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审查,认为李朝元猥亵一案有犯罪事实,并于15日立案侦查。8月18日,该案在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开庭审理。
据终审判决书介绍,李朝元于2013年至2016年1月份担任班主任教师期间,利用所带班级学生对其班主任身份的畏惧心理,对刘某某等十四名男性未成年学生,分别在走路时、学校教室、教师办公室、学校卫生间、出租房内等地点,以抚摸、手撸、吸吮生殖器等手段,对学生进行猥亵。
原判以被告人李朝元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事后李朝元提起上诉。
终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合适,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