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讯(记者 刘修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切实改善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维护文物安全和健康,实现文物和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传播和利用,更好地促进文物“活”起来,国家文物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是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的重要基础手段,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收藏单位要高度重视有关标准、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加强组织管理,加大人员、经费的支持保障力度,并将其作为2018年度文物保护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通知要求,各文物收藏单位要针对馆藏文物保管情况,建立完善预防性保护体系,通过文物保存环境监测和调控,抑制各种不利环境因素对文物的危害;结合“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完整保存文物及相关信息,多渠道推广和传播文物资源。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规划引导,根据有关单位文物保存状况和基础条件,做好2018年度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计划,统筹管理,有序实施,切实提高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