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北京文物旧货市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通知提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高额利润,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是售卖假“文物”,坑骗消费者,严重危害文物安全,扰乱文物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封堵非法文物销售渠道,维护文物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
通知明确,此次行动的行动目标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文物行为,查处一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的违法案件,清理违法经营主体,有效震慑非法经营者,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合法收藏意识,完善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文物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此次行动的内容包括:一是对古玩(文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并执行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进行检查,对文物商店未经许可销售文物及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文物拍卖企业未经许可拍卖文物及从事文物购销经营,以及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销售文物未依法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对经营“旧物”“古玩(文玩)”等互联网网站进行检查,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无资质从事文物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联合制定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完成检查摸底工作。8月至9月,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按照行动方案联合对文物流通市场进行执法检查。9月至10月,工商总局和国家文物局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整顿行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10月31日前,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联合对专项整顿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报送总结报告。
通知要求,严格执法,形成震慑。要突出抓好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对于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确定一批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震慑非法经营文物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编:李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