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的春节和往年不同:这已是这一年里的第二个“新年”了。在老百姓的口中,它被称为“新新年”,以区别于传统春节的“旧新年”。
1913年的春节和往年不同:这已是这一年里的第二个“新年”了。一个多月前,中华民国刚刚庆祝了建国后的第一个元旦。在老百姓的口中,它被称为“新新年”,以区别于传统春节的“旧新年”。但这个“旧新年”过得有点乱……
临近腊月,北京人想的是随后而来的“忙年”,根本没将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里
1913年是阴历癸丑年,原本该腊月二十三就封印的官府,却在“旧新年”里遵命如常办公;但在“新新年”那一日,则好好地热闹了一番:“北京自总统府国务院以下,外省自都督府民政府以下,相与悬旗结彩,脱帽鞠躬,欢呼民国万岁者,何等兴高采烈。”
但除了官府外,北京城里并无多少过节的气氛,普通人家的日子一如往常。元旦期间,《大公报》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民众对这个新年大多瞠目以对,“然起视人民,一若不知有新年也者,一若不知有元旦纪念也者”。临近腊月了,北京人想的是随后而来的“忙年”,根本没将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里。
之所以出现这般各行其是的局面,与民国元年突如其来的历法改革大有关系。在1912年民国新政府成立的次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便颁布了命令:“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看上去,沿袭了几千年的夏历,就要被这一纸通令宣告废止了。
报纸号召民众过新“元宵节”,可看不到满月、吃不上汤圆的元宵节没有一点节日气氛
为了使民众了解新历法,更为了确立“易正朔”的合理性,没来得及在元旦大张旗鼓庆祝的南京临时政府,决议于1912年1月15日补行庆典。
这个不伦不类的庆祝日该如何命名,才能让百姓认同呢?如果依据常理推断,既然元旦成了新年第一日,半个月之后便该是元宵节了吧?
果然,报纸上都在呼吁“大家来闹新元宵”,1月15日那一天的所有庆祝活动依照的也都是元宵节的习俗。上海各中学都放了假,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也停理谳政一天。入夜后一些城区还有提灯游行,引来无数路人旁观,声势可谓不小。
可老天爷却不按新历法运转,“元宵节”的夜晚没有月亮,毕竟那天是阴历的十一月二十七。看不到满月、吃不上汤圆的元宵节自然也没有什么节日气氛。
新历搅乱商界习惯,新任上海都督陈其美不得不下令仍按旧历结账
其实,比没有月亮的“元宵节”更大的问题早就来了。
1月2日改历命令刚刚颁行,3日的《申报》上就登载了这样的消息:“商界中人,咸以往来账款,例于年底归来,今骤改正朔,急难清理,莫不仓皇失措,即民间一应习惯,亦不及骤然改变,咸有难色。”
过去商户们的银钱货物往来,凭的是交情与信用,常常是见货不见银。等到阴历年关,再拿着账本一总结算。本来还有一个多月才到结账的日期,如今临时政府的改历令突如其来,商家们措手不及,放账的、欠钱的自然都急得如坐针毡。
鉴于民间抱怨之声四起,新任上海都督陈其美不得不下令:“沪上各商店往来债款,仍于阳历二月十七号即阴历十二月三十日,暂照旧章分别结算收还,以昭公允。”
有了地方长官的亲口许诺,商家自然不再将新历放在眼里。各个行业商会虽然遵令协调,但大多只是做些表面文章,老规矩仍然通行无碍。唯独便宜了那些放高利贷的不法之徒,知道年关未至,还不起欠款的老百姓还没有离家躲债,正可以打着新历的旗号上门催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