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这个常胜将军,于2016年开出的1.3亿的罚单被迫撤销了!理由是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7月17日下午,北京高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终审判决撤销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一并撤销此前驳回当事人苏嘉鸿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为此,证监会连续三年在行政处罚诉讼案中保持实体“零败诉”的记录,被打破了。这也是近年来证监会首例被法院撤销处罚的内幕交易案件。
一
证监会给个人开1.3亿罚单
这张罚单产生于2016年4月26日。
2016年,中国证监会认为,苏嘉鸿交易威华股份的时点与资产注入及收购铜矿事项的进展情况高度吻合,但是苏嘉鸿没有为其与殷卫国在涉案期间存在接触联络以及其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提供充分、有说服力的解释。苏嘉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苏嘉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作出〔2016〕56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苏嘉鸿违法所得65,376,232.64元,并处以65,376,232.64元罚款。
就此,苏嘉鸿被证监会处以共计1.3亿元罚款,这也成为2017年之前A股市场十大天价罚单之一。
2016年4月,苏嘉鸿不服被诉处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4月,中国证监会经审查作出〔2017〕63号行政复议决定,决定维持被诉处罚决定。苏某行政复议失败后依然不服气,诉至北京某中院,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苏某全部诉讼请求!
在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行政复议和法院诉讼后,二审中,北京高院全面否决了证监会、全面否决了一审判决结果!
证监会之所以会在这样一桩看似铁板钉钉的“内幕交易”的终审上败下阵来,主要原因系一位涉及该交易的关键人员的“人海蒸发”。
这名证监会苦寻不到消失在人海中的关键人,便是被证监会此前认定的向苏嘉鸿传递消息的“内幕消息知情人”殷卫国。
二
高压监管 整治金融乱象
事实上,证监会接到的行政诉讼案远不止这一个。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诉讼案件分别为31件、43件和48件,连续三年创造历史新高。
面对诉讼多发、高发的态势,证监会从容应对,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连续三年行政处罚诉讼案件保持实体“零败诉”。
仅2017年,证监会行政处罚诉讼的48件案件中,法院对其中35件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35件案件中,原告主动撤诉5件;法院驳回再审申请1件;剩余案件无一例判决撤销或改变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而行政处罚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源于近年来监管高压。
强大的执法态势,对各种金融乱象起到了强有力的遏制作用,有效震慑了证券期货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当下,严监管态势,仍在继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6日,证监系统共开出罚单52张。
1月-7月,证监会依法对5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操纵市场案,内幕交易案,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短线交易案,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
整顿!处罚!规范!重拳出击!
为了中国金融稳定与发展,金融系统已经走进了监管的风暴眼。从信息披露到买卖股票、再到机构违法违规,一个也跑不了!
三
国家防范金融风险的号角已经吹响!
可见,国家防范金融风险的号角已经吹响!一场金融强监管之战,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
2018年初,在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刘士余作了工作报告,定调了这一年的资本市场全年监管任务。指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股市、债市、期货市场风险监测和应对能力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6月26日,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集体发声,纷纷就股票质押现状以及相关风险性问题向市场进行了说明。
……
规范金融乱象,降低金融杠杆,一场监管风暴正在掀起!
不仅仅是股市,银行业、房地产等都会面临资金考验,监管部门已经出重拳整治,同业、理财、房地产贷款等治理乱象的重点领域已开出了巨额罚单。
至于我们这些中小投资者们,要牢牢记住:
请对金融必须保持敬畏,了解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关系。要知道,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金融不是可以任性亵玩的游戏,别让自己成为被收割的韭菜!
金融监管正当时,金融秩序必须得到规范!投资者也需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免在监管洪流中被误伤!(本文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