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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在金融方面,中俄两国金融合作已经形成一系列运行和协调机制。但是,目前中俄两国在金融合作方面仍面临诸多现实问题。“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和俄罗斯总统经济顾问团队推出的《培育中俄复兴增量:两国智库关于中俄经济金融合作的共同研究》报告中指出。
此次报告由俄罗斯联邦总统顾问、俄罗斯科学院院士谢尔盖-格拉济耶夫(Sergey Glaziev)和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带领两国智库进行合作研究,以期进一步凝聚中俄共识。
中俄金融方面面临诸多问题
报告认为,首先,政治交往高水平运转,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良好的顶层设计;第二,设施联通积极推进,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广泛的项目支撑;第三,资金融通稳步推进,为中俄经济合作提供充沛的资金支持。
目前,在金融方面,中俄两国金融合作已经形成一系列运行和协调机制。在政府合作方面,两国目前已经形成央行层面的金融合作分委员会机制,在推动两国本币结算、挂牌交易、互设机构、监管合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中俄两国政府层面还通过中俄直接投资基金、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等平台加强金融合作。
“中俄双方应该在传统银行、保险、证券等方面不断深化和扩大合作。我们需要开始在跨境贸易、共同投资和金融市场一体化方面做出决定性转变,可从当前的本币结算、融资合作和商业银行间业务合作开始。”报告中称。
研究团队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中俄合作中存在以下瓶颈:中俄两国贸易投资规模小且结构较为单一;中俄两国的金融合作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当前的中俄两国合作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中俄两国市场开发程度较低,在诸多行业存在贸易壁垒;两国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者的认知影响项目的有效执行;“绿色”金融成本较高,纳税人面临额外负担等问题。
就中俄两国的金融合作来说,报告认为中俄金融合作受到诸多现实因素的制约。首先是两国经贸发展水平不均衡,相互投资和贸易额规模较小,导致金融合作发展空间严重受限。
第二,中俄金融合作配套机制尚不完善、信息交流和监管机制不健全,如缺乏市场风险规避工具,同时,中俄两国在欧美的制裁下还缺乏高效的支付清算渠道。欧美实施的经济制裁也导致了俄罗斯境内的金融体系较为脆弱,业务风险较高,严重影响了中方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性。
第三,私营和国有企业没有采取任何主动和刺激措施使用本国货币,这个问题的原因两国各不相同。从俄罗斯方面来看,部分企业顶层进行了传统利己性商业行为,他们习惯于使用能完全自由兑换的货币,以便将公司在外获得的外汇收入从国内转移到离岸司法辖区以求相关庇护。而中国还没有实现货币的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交易的潜力还未完全发挥。
第四,美国及其战略合作伙伴对俄加强制裁对中俄合作有负面影响。由于中国各银行拒绝为俄罗斯个人和法律实体提供相关交易需要,用美元支付过程过于复杂,受制裁的俄罗斯公司与中国合作伙伴无法以传统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建议:加大贸易和金融及投资领域合作规模
为推动经济金融合作,报告认为,中俄两国应继续深化政治互信,提高互信“执行力”;两国应加大贸易和金融及投资领域合作规模;应继续为“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培育增量;中俄两国应深化科技合作,推动“智力”合作;中俄两国应继续挖掘电商合作新潜力,落实地方合作新亮点;中俄两国应积极开展智库和民间“双驱动”交流等方面。
针对双边贸易和金融合作,报告建议,敦促国有银行利用本国货币提供双边贸易与合资信贷。增加货币互换 (RUB/RMB) 和信用互换规模,为双边贸易与合资提供融资。尝试研究国家金融市场间的互联互通。
有必要建立双边机制以缓冲两国市场的(贸易和金融)风险。这些机制可以基于两国大型国有银行的综合参与,形成特殊基金或是其他机制解决相关问题。
针对“绿色”金融合作,报告建议:建立中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组,负责相关方面的监督和决策。同时,分享“绿色”金融经验。
针对投资合作,报告建议增加双方投资比重,建立投资基金体系。以国家货币提供直接投资和贷款投资。该系统可由区域发展基金、直接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工业发展基金组成。两国中央银行有义务为该系统筹集资金。
报告指出,有必要提高两国机构间的(包括受制裁的银行和公司)股票和债券配置水平,支持公司和银行通过中国在俄罗斯发行债券以及募集到的以人民币为计价资产的相关汇款和提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