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行政许可业务“一键暂停”,发出什么信号?
2018-07-15 10:25: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行政许可业务“一键暂停”,发出什么信号?

7月13日,证监会颁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3号》,对中介机构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证监会是否继续受理该机构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按照同类业务处理。

这也就是说,凡是需要证监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都属于“同类业务”。在同类业务范围内,一单被罚,所有业务暂停!通俗讲,就是一家证券服务机构因为IPO业务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中,那么这家机构提供服务的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IPO、可转债、可交债、公开发行公司债、需要证监会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全部不予受理。

不仅如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强调,根据《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即使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同类业务,但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证监会也将依法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

如此看来,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这已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建立了实实在在的制度管束。

一段时间以来,调查处罚和行政许可“挂钩”,引起投行圈高度关注和讨论。如今,证监会权威解释落地,可以说,这个规定相当严格。“最要命的是,一个业务被查,就会造成整个业务条线瘫痪。虽然立案调查结束后,会恢复受理,但是机会不等人,客户流失可以预期!”业内人士表示。坊间已传,已有上市公司重组紧急换所。如此看来,保荐、承销、审计、律师、评估、评级等中介机构都将大洗牌。

企业IPO和再融资不可或缺的中介机构,被称作证券市场“看门人”,也都在证券业这口“锅”里舀饭吃。为何证监会这次如此“狠心”?难道不怕戴上影响行业发展这顶帽子吗?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很多发行欺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中,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难脱干系,“看门人”打瞌睡、装睡,甚至为虎作伥。投资者因为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不到位而遭受损失的问题很突出,是资本市场“痛点”之一。

而从制度安排上来讲,在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是解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制度安排。因此,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发挥得好坏,将直接影响发行新股质量,以及投资者切身利益,关系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政府职能迫切需要转变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按照这个要求,资本市场的监管必须要扭转“重审批、轻监管”倾向,核心任务向监管执法转变。证监会的职责是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不能单纯站在证券行业、中介机构立场上考虑问题,而要多倾听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声音,站在投资者立场上,向投资者倾斜,防止出台的政策出现“护犊子”的偏颇。为此,这一次证监会抓住责任“痛点”,精准打击,用调查处罚和行政许可“挂钩”,以刺痛证券服务行业的神经,有效防止欺诈,督促中介机构真正做到归位尽责,以期市场环境的重塑和清朗。

而对于中介机构来讲,要提高行业站位。对于证券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来说,服务实体经济是第一位的,不能偏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罔顾投资者利益和社会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6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起诉证监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东易所诉讼请求。此前,曾担任欣泰电气IPO中介机构的东易所因不服证监会270万元的罚没款,将证监会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该案是全国首例涉及律师事务所在申请IPO过程中勤勉义务认定标准案件。法院判决驳回东易所的诉讼请求,意味着证监会执法原则和勤勉尽责认定标准得到了司法确认。这也说明,在严规范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这个问题上,行政处罚和司法形成了合力。而这种强有力的事后执法,也是将来实行注册制的一个重要制度维护。

可以预期,经过大浪淘沙后,一批真正业务能力强、诚信水平高的证券服务机构将会脱颖而出,赢得发展。

(见习编辑: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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