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停车位定价应反映土地本身自有价值
2018-07-13 09:46: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宋清辉:停车位定价应反映土地本身自有价值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北京来说,停车位是稀缺资源,理应使定价能够反映土地本身自有价值,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

停车费新规 都谁觉得亏?

北京市多个地区停车费悄然涨价,不少停车场表示,政府已放开价格管控,再加上运营成本较高,所以未设置价格封顶。停车场和车主都在算账,《关于本市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发后,究竟谁亏了?

悄然涨价

通州部分停车场每15分钟上涨50%-100%

7月7日,张云去了一趟位于通州九棵树的家乐福超市。出停车场的时候,需要交费16元。“他和我说停了2小时10分钟,一共16元。”

张云问:“什么时候涨的价,为什么涨价?”收费员指了指旁边蓝色的价格牌,上面明确写道:“白天:(7:00-21:00),小型车:2元/15分钟。”

《法制晚报》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不仅是九棵树周边停车场的费用上涨,北苑、梨园等地区的商场、超市、商业街、地铁站附近的停车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停车费从原来的每15分钟1元上调到每15分钟1.5元,一小时6元;而家乐福停车场则一个计时单位为15分钟2元,一个小时8元钱。

实际上,并不只是张云发现了通州停车费的上涨,五一之后不少车主都发现了停车费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比如西客站的停车费上涨为15分钟5元,也就是一个小时20元。而位于四惠东的某停车场,费用也从每小时5元涨到6元,最近又上涨到每小时8元。

王刚最近也在为骤然增加的停车费苦恼着,“以前停地铁站10个小时40元,现在变成了60元,一下子涨了50%。”

不设上限

停车公司可自主定价

关于涨价原因,九棵树某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则称,“目前执行的价格已经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了”,关于“定价标准”,她表示,目前北京的政策就是如此,“停车费可以由企业自主定价”。

全国价格监管平台12358的答复则是,“停车场做到明码标价就行,以车场蓝牌公示价格为准,市场调节,物价部门没有设置上限”。

《法制晚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了解到,从2016年1月1日起,除绿色占道和 P+R(换乘停车场)以外,北京市其余停车位的定价按照“谁拥有谁定价”的原则来决定。这意味着,地下停车场或者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全部放开,由停车公司自己定价。

涨价之争

停车场喊亏 车主仍嫌贵

对于停车费的上涨,大部分收费员都表示是今年五一之后上调的费用。关于企业自主上调的原因,“亏”几乎是每个停车场都会提及的字。

北苑一停车场的收费员称,他们停车场的过路车很多,每天有不少车都要借停车场的路行驶,“以前可以收费,现在不能收费了,如果停车费再不上涨,那就亏太多了。”这名收费员不愿意透露停车场每天收费的情况,但他表示,“维持温饱还可以”。

果园附近一停车场的收费员则称,他们停车场服务的有银行ATM、小便利店、药店等不用花多长时间就能搞定的场所,“以前买个药,就算5分钟,也需要交钱,现在这样的都不能收钱了,如果再不提高停车费,那我们就太亏了。”果园某停车场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您停35分钟,要收1个小时的费用,4元,现在不满45分钟,只能收半个小时,3元,其实算下来还是您省钱了。”

然而车主又算了一笔账,如果每次停车不到15分钟,确实能省下费用,但掐点停车的车主占少数,如此算来,每个月在停车费用上的支出确实是比之前多了。

专家建议

收费权利应与义务相对应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北京全市城镇地区全部停车位约有382万个,总缺口为129万个。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北京来说,停车位是稀缺资源,理应使定价能够反映土地本身自有价值,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

但他认为,政府可以引导市场准确定价,避免出现游离于正常范围外的高价格出现,这样或能既让企业获利又让市民满意。

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仁堂看来,当前北京停车泊位属于有限资源,停车自主定价将使消费公众处于不利地位。

刘仁堂建议,停车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政府应具有监管职责,应加强停车收费定价的引导和监督。

刘仁堂说,但应该考虑到停车场所处的位置,如果涉及到公共利益,比如火车站、飞机场等重点交通枢纽,应该有指导性定价或者封顶价格,这样才既能保护民营公司自主经营和自由定价的权利,也能维护一部分车主正常出行的需求。

刘仁堂认为,既然取消标准改为自主定价,那么收费权利与义务应当相对应,停车场的安全警示和危险防范措施应当相应加强,造成车辆损害的赔偿责任也应当同时加重。此外,重点地段的价格上限应当有监管机制的管理,防止出现卖方市场一家独大,给车主造成不便影响实际停车等情况。文/记者 张蕊

停车费“无上限”

服务应“兜底线”

百姓对涨价很敏感,但占了“不满一个计时单位不收费”的便宜,反而“浑然不觉”。所以对于停车场新政,应视为正常的市场反应。不过,北京不少地段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不能因为企业完全拥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就漫天要价,不可破坏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例如车站、医院这类场所可以考虑有市场指导价。而且对于消费者来说,涨价后,理应获得更多更好的停车服务。原标题:停车费新规 都谁觉得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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