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1日电 中国证监会网站10日发文提示投资者,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室、论坛、股吧、QQ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活动有所抬头。证监会提示投资者,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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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荐股圈套:微信群是“重灾区”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识破这类“非法荐股”的特点才能避免掉入陷阱。据证监会介绍,这类非法活动的特点如下:
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证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同时提醒各互联网运营机构,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互联网运营机构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前端审查和实时监控,及时清理封堵“非法荐股”信息,从事“非法荐股”活动或为“非法荐股”活动提供便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对股市“黑嘴”连出重拳
“非法荐股”典型表现就是股市“黑嘴”,一些出名的“黑嘴”,在市场上买入某只股票,然后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播手段,强力推荐该股,等股价上涨后择机卖出,让广大散户苦不堪言,此前被证监会查处并罚款逾亿元的知名主持人廖英强等人正是这类典型。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微博、股吧等网络自媒介的兴起,“黑嘴”不再依赖报刊、电视节目、门户网站等公众媒体,而是借助微博、QQ群、微信、微信群、直播网站等自媒体平台散布荐股信息,荐股手段更加隐蔽,规避监管意图明显。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注意到,今年以来,针对“非法荐股”“股市黑嘴”等资本市场违法违规乱象,证监会频频出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5月21日,证监会党委在北京召开2018年系统新闻舆论工作会议,强调加强证券期货市场信息传播行为管理,坚决打击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网络“黑嘴”,努力营造清朗的资本市场网络空间。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 来源:中新网
随后在6月15日,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召开打击市场黑嘴专项行动的调度推进会,督办第一批专项执法行动8起市场黑嘴相关案件。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这批案件有主体身份复杂、行为方式隐蔽、违法构成多元等特点,既有持牌咨询机构还有分析师,也有网络大V、博主等,还有从事客户招揽、信息散布等辅助人员。
从信息传播形式看,自媒体、互联网成主要载体,既有通过微博、股吧、视频直播一对多的客户招揽,也有微信、QQ私聊等点对点诱导投资者信息,有些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有些抢帽子交易,有些组织团队诱骗投资者入群入会。特别是通过网络虚拟空间的特殊性给案件查办工作带来挑战。一是主体身份识别难;二是资金转账普遍通过支付宝、微信,往往经过多道转账;三是虚假信息初始来源难以追溯;四是新颖违法手段的认定难度大。
这次调度推进会明确指出,股市“黑嘴”及其衍生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和公平交易秩序,是危害市场健康运行的“毒瘤”。
针对此类市场乱象,证监会也提出了下一步的要求,其中,突出围绕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操纵市场、非法投资咨询三个重点方向查证认定违法行为铲除市场“毒瘤”,为警示投资者识别和防范违法行为夯实工作基础、创造有利条件。(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