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行业的监管者、行业从业者、媒体及投资人:
经过超过10年的创新与发展,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中国的P2P网络借贷已处于世界领先的位置,然而,在刚过去的6月,行业却突现风险急剧扩散,甚至硬着陆态势。
在7月2日,网贷之家联合了23家平台共同发起合规自律发展倡议书(点击查看【详情】),并得到了众多媒体同仁、平台方的响应,在此致谢。
今天,网贷之家再次抛砖引玉,进一步提出当下行业风险缓释的三点建议,希望能为监管方、网贷行业从业者提供参考,也希望有识之士能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引起广泛讨论,净化舆论环境,达成共识,实现行业的软着陆,让真正的金融科技能良好发展下去,真正发挥出赋能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的积极作用。
公开信
网贷之家公开信:
提三大监管建言,避免P2P硬着陆重伤投资人
根据2017年末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57号文”要求,今年6月30号应是各地网贷机构完成备案的最后截止日期。但在4月中旬开始,媒体传出备案将延期的消息,时间已至7月,未见备案平台出现,备案延期已成事实。
备案的再度延期,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网贷市场的复杂性和监管各方共识仍未达成。在备案大限延期后,而新政策未公布的空白期中,行业风险事件却不断积累爆发,爆雷平台大幅增加,出借人出现恐慌情绪,并在平台间形成连锁反应。
据网贷之家的数据,在2018年6月,P2P网贷行业有63家平台出现问题,包括提现困难、经侦介入和跑路,另有17家平台停业或转型。问题平台数量达到了一年以来的新高。
经过多年野蛮生长和监管介入后,从2015年底开始,行业平台数量逐步下降,退出加速,这在行业内早已形成共识。不过,这种共识应该是平台退出的良性有序,是行业出清过程中风险的缓释,是退出中广大出借人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是平台间的优胜劣汰使得行业更加健康有序,这也是国务院部署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的目的所在。
然而,6月份的数据显示,问题平台在退出平台的占比猛升到了79%,这一现象是2016年以来少见的。在此之前,每月退出平台以停业和转型的良性退出方式为主,占比基本都在60%以上。从7月份数据看,已有至少10家平台被经侦介入调查,更多的平台正在以恶性的方式退出,行业风险急速扩大。
从论坛和新闻的评论区可以看出,不少出借人开始展示出恐慌,甚至消极情绪。一些不负责任的个人和自媒体甚至专黑平台,把个别正常逾期说成爆雷,进一步制造行业恐慌。通过网贷之家与平台的沟通看,不少头部平台也受到出借人流失的考验。如此下去,合规平台也会因为出借人的出逃而产生经营风险。
此外,本次网贷行业爆雷潮,还叠加了整个宏观经济中企业坏账率上升,资本市场大幅下跌等因素的影响,潜在和连锁风险非常大,甚至有可能演变成一场区域性的,甚至全行业的流动性危机。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说,整治是为了“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而不是任其扩大,整治的原则就是需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在57号文中,明确要求确保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底线。如果行业风险以硬着陆的方式暴露,显然也并非监管层及各方所愿见。
目前,明确监管预期,恢复市场信心至关重要。建立良性的行业生态,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赋能实体经济,这是监管方、从业者、投资人的共同期待。
建议一:保持政策连续性 尽快明确监管政策时间表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P2P网贷平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定位,确立了备案制的监管原则,并规定平台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同年11月,配套措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也出台。
同年的4月12日,“为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国务院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小组,P2P网络借贷也在专项整治之中。
由此,网贷行业专项整治与政策法规和细则的落地同步进行,但备案制进展并不顺利,备案平台迟迟不见。在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也即前文提到的“57号文”,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57号文实行新老划断,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P2P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并提出一家一策,采用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的方针。
但目前“57号文”中明确的备案时间点等要求,已经事实性延期。
旧政策已延期,新政策未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向和原则,在整治方案中早已经明确,但在备案制落地的过程中,却一再延期。在P2P网贷行业面临风险扩大、出借人信心明显不足的背景下,尽快明确监管要求和落地时间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已迫在眉睫。
建议二:丰富平台保障机制 拓展第三方风险准备金制度
在近期平台风险爆发过程中,出借人是最弱势的群体。在P2P网贷行业,虽然很多平台不断进行风险揭示、出借人风险测评,但在爆雷之后,明显感觉出借人理财知识的匮乏和独立分析能力的欠缺。
以“平安拱墅”微博转载的一条《云端金融暴雷第7天,几十万投资人如何度过心碎168小时?》为例,文中描述的五位出借人,包括了企业主、教师、私企经理、白领等,他们对网贷出借风险缺乏明显认知,把“出借”当成“存款”,看了平台的国资背景就信了,把房款、创业金、积蓄等都投了进去……
对于这样的出借人群体,风险教育依然任重道远,风险自担也不是马上就能完全实现。眼下,如果放任风险继续扩散,甚至正常平台都被牵连出现经营风险,就会有更多的出借人利益受到损害,甚至产生社会问题。
在目前爆雷或大面积逾期的平台中,不乏因为保障方式单一、保障机制不完善、代偿机构实力不济而引发的风险。
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P2P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过,监管方明确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当借款人违约时,对出借人提供相关代偿保障。
但现实是,平台寻找具有实力的合规第三方担保机构并不容易,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更是难上加难。
此前,部分平台设置了风险准备金制度。平台在银行设立风险准备金账户,在借款人借款时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准备金,当有项目逾期时由准备金账户进行代偿。不过,此种保障方式因为涉嫌自保,账户实质由平台掌控,而被监管方叫停。
风险准备金实际上类似于借款人之间的互保制度,如果将风险准备金账户脱离平台掌控,比如放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者监管方指定的账户处,提取和使用规则、金额都透明性公布,并由第三方机构监督,就不失为一种有效,又不涉嫌自担保的保障方式。
目前,部分机构已经在进行第三方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尝试,建议监管方可以充分调研,拓展保障方式的丰富性和可操作性,释放监管信号,以缓释市场风险。
建议三:完善退出平台风险处置方案,设立清盘平台跟踪体系,防止借款人逃废债务
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到6月底全行业正常运营的平台有1836家,但历史停业及转型的平台累计已有2226家,问题平台累计2121家。按照行业优胜劣汰的趋势,未来还将有大量平台退出市场。
据估计,这些已经退出的平台,只有一小部分进入了司法程序。大量的平台退出之后没有明确的监管机制跟踪,出借人的权益无法获得保障。据网贷之家今年5月份的一项不完全统计,在156家号称停业的平台中,有117家官网失联,只有20家兑付。
在行业出清过程中,退出的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如何在平台大规模退出时做好相应的风险处置方案,如何引导更多平台良性退出,如何在平台退出过程中保护出借人的利益,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目前,包括57号文等政策文件中,对平台退出的监管做了描述,比如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经有经侦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应当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等,但并没有专门针对退出平台风险处置出台相关办法。
在去年9月,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有关P2P平台退出的指引规范,平台的停业清算、业务转型等都包括在内,并明确了退出的八大程序。但意见稿因为属于地方协会的自律规范,其适用范围和执行效力也比较有限。
结合深圳互金协会的退出指引,建议监管方制定专门的平台退出监管办法,明确退出平台的风险处置机构,并引入市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后期跟踪,鼓励平台良性退出;建立全国退出平台的统一登记监测跟踪系统(比如设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退出平台的数据与监测系统对接,市场化处置机构与平台清算小组一同对存量债务进行清收,以避免平台出问题后借款人趁机逃废债务的情况出现,以此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恢复出借人信心,不用“闻退出而色变”。
最后,正如周末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多位监管人士及学者讨论的那样,“网络借贷不能一棒子打死,未来会涌现出真正优秀的网络信贷企业”。
“全国统一的备案制,这只‘靴子’应该落地了,我们已经等了很久了。”
网贷之家
2018年7月8日
(本文参考了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网络借贷风险缓释机制研究》的部分建议,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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