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聪:金融支持经济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思考——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
2018-05-30 10:40: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伍聪:金融支持经济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思考——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

作者

2018/5/30

伍聪

中组部第18批援藏博士服务团成员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挂职于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报告中10余次提到科技、50余次强调创新,吹响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劲号角。经济开发区作为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其发展的路径演替是地区长期经济发展的缩影。如何推动经济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成为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近日,在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中组部第18批援藏博士服务团调研考察了国家级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拉萨经开区)。笔者作为其成员,深入调研了园区建设及相关企业。本文以拉萨经开区为例,探索新常态下金融支持经济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形式和新路径,力求为金融助推经开区产业结构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新思路。

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情况

拉萨经开区于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第47家、西藏自治区唯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工信部批设的全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位于拉萨市主城区西侧,距拉萨贡嘎国际机场45公里、拉萨铁路客运站2公里,青藏铁路从区内穿过,中尼、青藏公路临区而过,总规划面积5.46平方公里,分A、B两个区,面积分别为2.51、2.95平方公里,其中A区作为首期开发建设用地,属建成区,B区开发建设全面展开,完成了“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满足企业投资建设的条件。管委会拥有拉萨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开藏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藏顶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家国有企业,业务涉及项目投资、园区开发、工程建设、市政服务、城市服务、人力资源和投融资等领域,成为了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

2017年,拉萨经开区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总基调,拓宽招商工作思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年预计实现了地区生产总值73.71亿元,增长11.6%;实现税收收入76.8亿元,增长31%;财政收入28.57亿元,增长2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74亿元,增长11.8%;固定资产投资5562亿元,增长7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88亿元,增长13.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2.41亿元,增长84%。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西藏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成为拉萨市乃至整个西藏地区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创新引擎。

二、提升战略高度,

充分认识金融对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支持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加快金融高效流转、提升金融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可以有效腾挪、盘活信贷资源,引导产业结构朝着“创新”、“绿色”的方向转型升级。同时,金融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通过强化金融全面覆盖、加快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可以有效推动千千万万小微企业、草根创客积极投身双创潮流,激发技术创新活力。

金融的目标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唯有金融的支撑才能将资金引导向创新行业。从微观基础分析,即使一种技术原理已经非常明确,却也可能因为工艺流程的一点问题不能实现量产。青霉素、聚酯塑料、心脏起搏器、灯丝、互联网……,改变人类面貌的重大创新似乎是妙手偶得之。但必然在偶然中产生,推动这一切的不仅仅是人类追求真理的精神,还是市场推动的结果。

怎样的制度安排,才能覆盖技术创新必需的无数次试错成本呢?那就是金融。一种技术创新从出现到普及,必然有对应的金融逻辑,没有资金的支撑和保障,技术无法独自存活。任何重大的创新都是在偶然中寻找必然,金融的使命不仅仅在于输送了多少资金,还在于能容忍多少试错、承担多少风险。

三、强化政府作用,优化宏观布局和政策环境

当前,西藏科技创新处于爬坡阶段,仍面临着研发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风险性较高等诸多限制性因素,导致金融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和主动性明显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拉萨经开区应主动出击,强化政府(管委会)对于金融与创新的整合作用。

一是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对症下药。制定相应的支持计划和发展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进行金融支持创新政策的供给侧改革,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于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科技专项资金的杠杆拉动作用,建立稳定的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同时加强政策引导,为金融支持创新搭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以实现财政资金投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发挥金融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的法律规制作用。细化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投入比例、科技创新收益对金融的返还比例等具体问题的法律规定,推动金融与创新的良性互动,保证其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四是建立服务体系的动态匹配机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初始阶段,技术因素成为创新的制约性条件,但随着技术创新的日臻成熟完善,有效的资本供给则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能否转化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建立健全动态匹配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向纵深发展。

四、挖掘信贷潜力,

促进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

基于拉萨经开区科技创新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传统信贷仍是科技创新领域不可或缺的保障性力量,需要倾向性支持园区的科技创新。

一是发挥西藏特殊金融政策和现有政策性银行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拉萨经开区实际,适时成立专门用以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银行”。二是推动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制机制,运用信用杠杆撬动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保险制度。分散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风险,改善其贷款难、融资难的尴尬境遇。

五、发挥市场作用,

实现融资形式的多层次多类别多样化。

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行业和领域,拉萨经开区应充分调动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制三者的积极性,使其协调发展,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一是积极搭建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完善金融支持技术创新的中介服务体系,重视规范和建立信息咨询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机构,盘活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健全技术创新市场的风险投资体系。在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科技创新领域的同时,也要着力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引导其通过IPO和企业并购为主的方式实现风险资本退出;三是推动风险投资机构实现有限合伙制改革。引导投资创业基金以出资人身份成为风险投资机构的发起人或参与人,同时赋予所入股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自主运营权,从机制上保障风险投资机构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选择投资项目。四是鼓励风险投资机构从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出台制定相关财政措施,运用财税杠杆引导风险投资行为阶段前移,分散机构的投资风险。

六、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确保金融活水流向园区实体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金融工作必须遵循回归本源的重要原则,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拉萨经开区在推动金融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应遵循金融规律,正确处理三种关系,保证金融活水流向园区实体经济。

一是要正确处理“融资”和“用资”关系。目前,全国各开发区都十分重视“融资”工作。但在部分地区,资金流入虚拟经济部门,涌向房地产、期货、贵金属等炒作和投机市场,金融资本出现“脱实向虚”、“赚快钱”等扭曲现象。融资是用资的基础和前提,而用资是融资的目的与结果。拉萨经开区应高度重视“用资”领域,主要包括亟需资金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创业企业、小微企业,这才能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

二是要正确处理“速度、数量”和“质量、流向”关系。融资是经开区金融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任务,应既要关注融资“速度、数量”,更要关注融资“质量、流向”。而后者决定了资本所发挥的效益。当融资流向了有发展潜力、亟需资金的高新技术产业、“双创”企业,而不是劳动力密集型、边际效益低的传统产业,才能真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从根本上带动拉萨经济转型升级。

三是要正确处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天职”和“自身发展自我实现”的关系。坚持实业为本,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的基本职能。但另一方面也要遵循“市场导向”原则,让金融业在市场发展中有利可图。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只有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才“有钱赚”、实现较好的盈利,金融业随之得到应有的、合理的回报,也才能心甘情愿地在园区“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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