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8年年会上表示,资本市场进入新时代,新发展理念有效践行。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28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体量,拥有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第三大债券市场、第二大私募市场和位居全球前列的商品期货市场,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新的时代,资本市场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历史机遇,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数量稳步增长,业绩持续改善,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17年底,上市公司家数增加到3485家,排名世界第四位;总市值约57万亿元,位于世界第二位。2017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25万亿元,同比增长18.8%,实现净利润3.36万亿元,同比增长19.1%。实体经济业绩整体向好,其中非金融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91万亿元,同比增长21.07%;实现净利润1.7万亿元,同比增长33.87%。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国资本市场交易者不成熟、交易制度不完备、市场体系不完善、监管制度不适应等问题仍长期存在,制约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突出、两个不够”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道德风险突出。有的上市公司缺乏诚信合规意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扰公司经营,损害公司利益,甚至出现侵吞公司财产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财务会计的合规性。不说假话、不做假账、真实披露是上市公司最基本的法律义务。但是,有的公司为了上市、再融资或者保壳,虚构业务,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变造甚至伪造产权证书和重要经营证照,恶意欺诈投资者。一些中介机构也沆瀣一气,丧失了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第二,交易行为的规范性。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不法投资机构内外勾结,以市值管理为名或假借发布利好消息、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非法牟利。
第三,并购重组的真实性。有的上市公司 “讲故事”、“蹭概念”,进行忽悠式、跟风式、盲目跨界重组,不履行承诺,严重危害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环保治理的透明性。如近来备受关注的三维集团、辉丰股份,非法处置危废、偷排有毒有害工业废水,给当地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和威胁,影响极其恶劣。同时,还存在涉嫌未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第五,分红意愿的主动性。有的上市公司在具备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连续多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回报股东意识极为淡薄。个别公司非但忽视现金分红,甚至制造高送转等噱头炒概念、博眼球,助长市场投机气氛,罔顾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是信息披露有效性不够。目前部分上市公司长期习惯于仅满足强制性披露,对信息披露有效性重视不足,难以满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制约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第一,信息披露可读性不强。多数上市公司侧重于按财务信息编报规则编排信息,一些上市公司存在模板化、同质化披露的问题。新业态、新产业不断涌现后,一些上市公司没有及时反映新的盈利模式、竞争环境和风险特征。
第二,社会责任等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足。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的内容,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没有意识到社会责任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重要性,只做底线披露,信息披露不主动。
第三,风险揭示不充分。有的上市公司只披露一些与自身无直接关联的风险,拼凑数量;有的上市公司将风险与优势混合披露,传递“风险虽有但已化解”的信号,没有深入和持续地解释真正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关键风险。
三是公司治理的科学性不够。上市公司更多的是将公司治理机制视为合规要求,并未充分认识治理对于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和各方利益主体保护所起的作用,影响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第一,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有待强化。目前公司治理针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专门安排仍存在不足,甚至出现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中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原控股股东通过非法设置章程条款限制股东权利等新问题。
第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度有待强化。整体来看,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系统性等与国际水平有一定差距。有的机构参与公司治理,无视企业长期利益,对资本市场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内部控制机制有待强化。很多上市公司监事来自控股股东,独立性有限。部分公司监事会监督机制不到位,履职不充分。监事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四,上市公司“党建入章”示范作用有待强化。“党建入章”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从目前了解情况看,有的两地及多地上市的国有企业,还需要针对“党建入章”进一步加强沟通解释工作,争取更多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