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8日电 继上交所对*ST吉恩、*ST昆机做出退市决定6天后,又一家公司被终止上市。深交所网站28日晚间披露,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烯碳)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交所称,因*ST烯碳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ST烯碳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在暂停上市后出现“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时,会被终止上市。这也是2018年度深交所首家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据中国基金报25日消息,*ST烯碳是辽宁省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1993年5月登陆深交所。截至2018年3月31日,*ST烯碳共有16.48万户股东,公司总市值60.86亿元,总股本11.5亿股,均为流通股本,户均持股7006股。
深交所表示,*ST烯碳股票将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烯碳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首次听证会,就拟作出的*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现场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这是深交所自4月23日发布新修订的《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后举行的首次听证会,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完善市场机制意义重大。而在今年“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背景下,提升重大决定的科学性,有助于增强退市决定的透明度和严谨度。
下一步,深交所将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把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制度,对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或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的高风险公司加大风险警示力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