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查失业率相关问题研讨会在人大国发院举行
2018-05-25 12:48: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我国调查失业率相关问题研讨会在人大国发院举行

由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办的“我国月度劳动力调查和失业率调查相关问题”主题研讨会于5月18日在人大国发院举行。会上,国家统计局副处长、就业大数据小组组长李志龙对我国劳动力调查与调查失业率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研究员、经济学院副教授孙文凯主持,并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研究所研究员王美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数据与调查中心副主任王卫东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劳动人事学院教授赵忠等专家教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力调查深入探讨并提出建议。

国家统计局2018年4月17日首次正式发布了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国际劳工组织通用的一个指标,反映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中,符合失业条件的人数占全部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率,这个指标涵盖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失业。今年1月至4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5.1%和4.9%,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2、0.4、0.1、0.1个百分点。

作为与经济增长率、物价指数和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并行的四大宏观经济指标之一,城镇调查失业率对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反映就业失业状况具有重要作用。

李志龙在会上表示,调查失业率是指通过劳动力调查推算得到的失业人口占全部劳动力(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就目前来看,我国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李志龙介绍,2005年统计局开始第一次劳动力调查,一年进行两次调查。从2009年起,在31个大城市开展了月度劳动力调查,2013年将调查范围扩大到65个大城市。到2015年7月,劳动力就业调查范围则进一步扩大至全国所有地级城市。

李志龙介绍,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中,对于失业人员的定义主要基于三个标准:第一,在参考期内没有取得收入和报酬工作超过1小时;第二,想工作,即必须在3个月以内积极寻找工作;第三,有合适的工作能在两周内开始工作。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个标准中把国际通行的“四周”放宽到“3个月”。李志龙解释,这是考虑到中国人情社会,托亲朋好友找工作的情况会相对多,拉高了时间成本。

另外,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在调查对象、调查方法、指标涵义和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所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调查失业率在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状况、服务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方面必不可少;登记失业率在政府制定出台就业政策、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与会专家对我国的调查失业率及相关劳动力调查进行了深入讨论。

曾湘泉指出,失业发生的概率频次和失业持续期两者相乘才是真正的失业率,中国的问题主要不在失业率高,而是就业不足。此外,他指出非抽样误差在很多时候比抽样误差更难解决。王美艳强调了公布劳动力参与率的重要性,认为我国在失业率较低的情况下,仍存在劳动参与率下降的情况。王卫东认为需重视样本轮换和分层抽样问题,尽量延长面板数据的调查,避免特定人群样本量低估。赵忠建议在不同月份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不同指标加以调查,在不影响整体模块的情况下丰富数据的可用性;此外,政府各部门数据需加强沟通协调,以实现相互补充与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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