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
通常内部交易总是与动辄巨额获利联系起来,起码是百万千万的地赚。据证监会披露,仅2017年,内幕交易平均案值就超过3000万元,7%的案件涉案金额突破亿元,超过70%的内幕交易获利,最高收益4000余万元。而这些还都只是被公开的冰山一角。
但有意思的是,也有一些内幕交易案,当事人不仅没有获得正向的收益,反而承担了巨额亏损。让人啼笑皆非的同时却又引人深思。在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5宗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就有这样的“笨贼”。
比如,石朝辉凭借其与南方电网财务部资产税务处处长周某文的亲属关系,获知了文山电力(600995)即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后于内幕信息敏感时期,累计买入“文山电力”473,600股,买入成交金额4,014,002元。不料后来文山电力资产重组事项进展不顺利,最终累计亏损104,813.97元。
无独有偶,在宝硕股份(600155)内幕交易案中,内部消息知情人施立新联合其密切关系人陈淼媛、翁凛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宝硕股份”合计6,409,034股,涉及金额95,215,233.07元,以亏损134万元告终。
再如,时任大陆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清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执行董事的徐晗坤就利用其掌握的中牧股份(600195)收购广西扬翔饲料信息,在2015年6月11日至7月6日的敏感时期大额交易中牧股份,但不料当时股市发生异常波动,致使这起交易最后以176.9万元的亏损结尾。
以上三例并非偶然,纵览这几年的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案例,时不时能看到这些“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奇葩案例。比如曾号称“最忙独董”的宋常内部交易案、朱康军内幕交易案、“超级牛散”李国东内幕交易案等等。
就常理而言,作为掌握了其他绝大部分投资者都不具有的信息优势的投资者,进行内幕交易的套利活动是很难亏损的。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而言,掌握了内幕信息的投资者所获取的超额报酬正是信息价值的直观体现。毋庸置疑,股票价格是企业内部与投资者外部进行沟通的制度安排,企业内部重大行为理应对价格产生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和市场有效性假说也告诉我们,在一个偏弱势有效的新兴市场下内幕交易可以,也应当能创造出超额的收益。
因此,这一系列的内幕交易亏损的案例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
其实仔细分析这些案例,可以发现这些案件的发生往往是当事人个人的行为,他们往往只是单纯地利用已经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简单套利。利用内幕消息的能力和手法比较低级和单一。比如前面提到的中国人民大学“最忙独董”宋常也就是利用其担任独立董事之机、获取信息之便,伺机便宜行事,买卖套利。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经理黄林利用职务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资决策重要信息,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上面提到的三个案例也是如此。
而那些真正谙熟市场规则,掌握大笔资金的市场弄潮儿,如曾经叱咤风云,成为一代传奇人物的“私募一哥”徐翔之辈,则可以同时利用手上资金优势操纵市场,拉扯股价,立体进攻,组合出击,最终才能获益颇丰、百无一失。而这一点也是那些套利动辄上千万内幕交易案的共性之一。
还有一点原因在于,影响股价波动的因素太多了。内幕消息的掌握人的信息优势也仅仅局限于该内幕事项,一旦出现了其他不可控的事项,就会出现“猜到了开始却猜不到结局”的窘境。比如前文提到的文山电力资产重组进展不顺一事、中牧股份股价异常波动的事,这些都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的干扰效应。而这些干扰很大程度上造就了这些“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案例。
最值得普通投资者思考的是,我国有太多的股民热衷打听各种“内部消息”,各种各样的“内部消息”真真假假满天飞,不夸张地说几乎人人都有所谓的“内部消息”,但还是难逃亏钱的命运。很简单,这些人真正掌握了核心内幕交易信息都亏本上百万,更何况普通股民得到的都是“二手货”,真假都存疑。其实,股市作为一个高风险投资行为,与宏观经济、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密切相关,绝不能依靠所谓的“内部消息”,这无异于赌博。
当然,从监管者的角度来看,中国股市“内部消息”满天飞,说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还存在不规范的地方,这也是资本市场亟待监管的地带,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任重而道远。(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