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有助于强化水源保护监督约束
2018-05-23 01:04: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专项督查有助于强化水源保护监督约束

当前,面对日益严峻的水源地保护形势,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现象,正是《行动计划》力求加以解决的。

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 李海楠

近日,生态环境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进一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此次专项督查时间从5月20日开始,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273个组,对所有涉及到的212个地级市以及1069个县、1586个水源地的环境问题进行督查,旨在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针对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定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中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的有关要求,督促地方政府有序落实《行动方案》,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即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三项重点任务。

落实保护目标须加快落实三项重点任务

一直以来,水污染的严峻形势不仅备受民众关注,更是彰显了决策层整治重点领域的决心。2015年4月,俗称“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经过各方努力,水污染防治形势取得改善。统计显示,相较于2013年,2017年全国地表水水质情况好于III类水质所占比例提高了6.3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了4.1个百分点。

在我国,关于水污染治理,当前政策部署正围绕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体、黑臭水体、劣V类水体、入江河湖海不达标排污口水体等四类水体展开重点治理,由此倒逼相关的污染治理工作和生态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手段,并加紧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其中,针对水源地展开集中治理,加大保护力度并设立水源保护区,不仅事关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更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目标兑现显得恰合适宜。

值得说明的是,强化水源地保护,设立明确的保护区,明晰责任和管辖正是当务之急。当前,面对日益严峻的水源地保护形势,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现象,正是《行动计划》力求加以解决的。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首先,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其次,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最后,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行动计划》要求,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显然,此次专项督查确保加速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与稍早前生态环境部对外通报的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的顺利推进二者实现了对接和互补,其目标直指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

长效机制应强化水源保护

近年来,随着“水十条”的深入实施,对全国各类水体和水环境形成长效防治的需求日益迫切,这不仅事关当前水污染严峻形势的积极应对,更决定着未来水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诸如强化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建立流域性生态补偿制度等内容均备受各界关注与呼吁,目的正是尽快形成强有力的长效防治措施,确保水环境健康长效发展。

其中,水源地保护更需要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行。不难发现,此次专项督查亦作为其中重要组成,意图发挥督促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进度提速的作用。按照《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2018年3月底前,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应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均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完成问题排查工作,同时在各地的一报(党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显然,摸清水源地保护的问题“家底儿”,并予以公开,是确保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水循环与水文过程研究室主任宋献方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地表水污染以及地下水源保护的治理问题,主要原因就是排污管理不当。其矛头可谓直指不完善、不健全的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问题。

宋献方认为,现阶段对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就应该积极布局水站设置、联网监测以及按照权责清晰的任务部署确保保护地区展开保护工作。他强调,在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上,更应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

此外,在推动社会监督方面,此次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鼓励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交通穿越、餐饮旅游等环境问题,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显然,当前积极应对包括水源地保护在内的水污染形势迫在眉睫,治理更是刻不容缓。宋献方认为,引入各种监督形式对水污染防治形成上下一致的约束氛围,有助于相关各方强化保护意识。他建议,在加大水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的同时,应以解决北方资源型缺水、南方水质型缺水为契机,将水资源合理开发与节约利用摆在突出的位置,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提高水的利用率,搞好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