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发言人 /唐斌 (深圳前海资产金融交易所总经理)2018年5月17日,深圳前海资产金融交易所总经理唐斌先生前往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中欧绿色能源金融研究所交流访问,并作《点绿成金:绿色金融的实践与思考——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的合作为例》专题讲座。敬请阅读。
中欧能源学院中方院长罗小兵教授代表中欧能源学院致欢迎辞,他表示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全球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挑战,实现绿色增长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理念的推广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在全场观众的掌声中,罗小兵邀请唐斌上台分享其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践行与思考。
唐斌首先对自己的银行从业生涯及推动“绿色金融”在国内发展的努力做了简要回顾。他曾任兴业银行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资本管理及工具创新、环境金融、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等领域都有较深入研究与实践,并且推动兴业银行成为在国内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
他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合作历程为引子,将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理念的形成娓娓道来。当年因致力于促进发展中成员国的可持续发展,IFC希望成为兴业银行最重要的战略投资者。在双方谈判过程中,讨论焦点从“股东利益至上”到“兼顾利益相关者”,再转移至“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最终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纳入银行的发展战略。兴业银行在与IFC的合作与博弈中,公司治理理念也在不断地革新。
正是由于这个契机,兴业银行开始了对“绿色金融”的探索。唐斌指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资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学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他深刻分析了环境金融、可持续金融、能效金融、碳金融之间的关系,并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绿色金融的“公共性”“外部性”“不确定性”“内生矛盾性”等相关特点,同时与商业银行本身的经营特点进行对比。由此,他强调各商业银行应当勇作先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扶持新能源企业,为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唐总随后介绍道,“赤道原则”原名为“格林威治原则” ,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项目融资指南”,也是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原则。他详细分析了“赤道原则”的细则与修订历程,并表明“赤道原则”名称的变更,正是由于“绿色金融”不仅只是发达国家的责任,而是南北半球(发达国家群体与发展中国家群体)应该共同遵循的准则。近些年在中国,随着“赤道原则”在国内的应用,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也在日益完善。
唐斌着重强调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商业银行要注重“寓义于利”的理念。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公众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者重要角色,而巨大的节能环保投资要求无法只依靠政府财政支持和企业自身投入来满足。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寓义于利”地开展环境金融产品的创设工作,兼顾社会利益和商业利益,引导资金由单纯的逐利行为向可持续发展投资转移。他以一项因忽略环境问题导致项目搁浅的投资为例告诫大家,践行绿色金融不是商业银行对自身的形象美化,而是在金融投资时必须慎重考虑的成败关键。依靠绿色金融来最大地规避商业风险,从而使商业银行做到真正的“点绿成金”。
在听众提问环节,多位观众踊跃提问。其中老师刘洋提出:“应该怎么看待绿色金融领域的多方合作,即从银行到学校的新能源专业技术人员的合作空间?”唐斌回答,绿色金融必须是一个从实验室到产业的过程,银行业在实施“绿色金融”时需要借助第三方力量,包括科研、审计、统计等方面,他本人也将力所能及地为在校科研人员提供参与途径。(完)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欧绿色能源金融研究所”2018年5月18日(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本篇编辑:彭淳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