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山东省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包括了对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管理、现场管理、行为监管、代理和经纪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等环节的规定。
《通知》明确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须将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上市预(销)售时间。未按规定申报的,暂停受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申请,并进行信用惩戒。《商品房预(销)售方案》中要包含房源信息、预(销)售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同时要明确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后的开盘时间,并严格依照确定的开盘时间对外公开预(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的,要在预(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八证一书、房源信息、土地、规划等项目基本信息、合同文本、抵押情况、资金监管、预(销)售代理、预(销)售人员、举报电话九个方面信息。
对于这个政策措施,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进行分析表示:
聊城此次出台政策,和近期三四线城市的稳定房价的导向有关。尤其是从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周期看,目前创下了近9年的历史新低,所以市场基本面在变化,稳定市场也很有必要。所以聊城此类做法,是有极大信号意义的,说明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管控也开始升级。总结来说,此次政策有两个特点。
第一、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是主要目的。此次政策对项目的预售、项目价格标示、蓄客和营销等进行了较好的规范,此类内容也充分体现了一点,即楼盘买卖需要规范,各类违规等做法不可取。
第二、对于各类打擦边球的做法进行了重点管控,尤其是类似电商合作模式、零首付购房等进行了管控,这在过去都是一些很常见的乱收费或规避监管的做法,此次对此类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管控。